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开发性金融合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使开发性金融合作更加深入和广泛,进一步强化我县和国家开发银行的沟通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协调优势和国家开发银行的独资优势,加强开发性金融合作的组织协调领导,经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与自治县人民政府协商,决定共同成立开发性金融合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彩虹(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客户二处处长)
江朝伦(中共道真县委副书记、县长)
专 职
副组长:熊祖模(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樊建明(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开相(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董爱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德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陈 静(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客户二处副处长)
成 员:雷后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江丛林(县发改局局长)
张双权(县财政局局长)
郑国平(县监察局局长)
姚启洪(县审计局局长)
雷俊文(县建设局局长)
张九华(县农办主任)
程联书(县农业局局长)
刘世超(县交通局局长)
王清学(县水利局局长)
韩佳会(县林业局局长)
陈启发(县国土局资源局局长)
张开伟(共青团道真自治县委副书记)
魏剑斌(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业务发展处)
罗 琛(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经营管理处)
李 直(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金融合作处)
杨小兰(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风险管理处) 罗 薇(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评审处)
张 皎(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客户二处)
邹智明(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客户三处)
刘海滨(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纪检监察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开发性金融合作办公室,熊祖模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人民政府确定县财政局为合作办公室的联系部门,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确定风险管理处、评审处、客户处为合作办公室的联系部门。合作办公室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熊祖模(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主任:张双权(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黄春莲(县发改局副局长)
廖国春(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开伟(共青团道真县委副书记)
杨小兰(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风险管理处)
罗 薇(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评审处)
张 皎(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客户二处)
李阳烈(县财政局办公室主任)
二〇〇七年五月三十一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