喧哗与骚动
小说介绍

《喧哗与骚动》是福克纳[1]第一部成熟的作品,也是作家花费心血最多、本人最喜欢的小说。小说讲述的是南方没落地主康普生一家的家族悲剧。老康普生游手好闲、嗜酒贪杯,其妻自私冷酷、怨天尤人。长子昆丁绝望地抱住南方所谓的旧传统不放,因妹妹凯蒂风流成性、有辱南方淑女身份而恨疚交加,竟至溺水自杀。次子杰生冷酷贪婪,三子班吉则是个白痴,三十三岁时只有三岁小儿的智能。本书通过这三个儿子的内心独白,围绕凯蒂的堕落展开,最后则由黑人女佣迪尔西对前三部分的“有限视角”作一补充,归结全书。小说大量运用多视角叙述方法及意识流手法,是意识流小说乃至整个现代派小说的经典名著。
福克纳采用“复合式”意识流的表现手法,通过不同性格、不同遭际、不同品质的人物在不同的时间段内的意识流动来叙述同一个故事的始末,造成了一种意识复合流动的效果。其中虽有部分重复,却毫无雷同之感,原因在于作者描写的重心不在凯蒂母女堕落的故事本身,而是该事件在不同人的内心产生的影响及其导致的心灵变化。故事化为三个人物意识流程的有机组成部分,把读者引入各种人物的内心世界。小说未按时序展开叙述,需要读者在阅读中参与创造,把事件的全过程拼装完整,这说明表面颠倒混乱的时序下发生的故事有着内在的秩序。作品的叙述角度是由内向外的,叙述者头脑思绪的不断变化成为作品内容延展的主线。文中跳跃变幻的思绪不用清晰的文字作交待,而是采用诸如变换字体、口气、称谓等手段,需要读者细心辨别。
《喧哗与骚动》(1929)是福克纳第一部成熟的作品,也是福克纳心血花得最多,他自己最喜爱的一部作品。书名出自莎士比亚悲剧《麦克白》第五幕第五场麦克白的有名台词:“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
图书目录:
译本序 李文俊 喧哗与骚动 1928年4月7日 1910年6月2日 1928年4月6日 1928年4月8日 附录 康普生家:1699年—1945年
作者简介威廉·福克纳(Willian Faulkner l897~1962),美国小说家。出生于没落地主家庭,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在加拿大空军中服役,战后曾在大学肄业一年,1925年后专门从事创作。他被西方文学界视作“现代的经典作家”。共写了19部长篇小说和70多篇短篇小说。其中绝大多数故事发生在虚构的约克纳帕塔法县,被称为“约克纳帕塔法世系”。这部世系主要写该县及杰弗逊镇不同社会阶层的若干家庭几代人的故事。时间从独立战争前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出场人物有600多人,其中主要人物在他的不同作品中交替出现,实为一部多卷体的美国南方社会变迁的历史。其最著名的作品有描写杰弗逊镇望族康普生家庭的没落及成员的精神状态和生活遭遇的《喧哗与骚动》(又译《声音与疯狂》1929);写安斯·本德仑偕儿子运送妻子灵柩回杰弗逊安葬途中经历种种磨难的《我弥留之际》(1930);写孤儿裘·克里斯默斯在宗教和种族偏见的播弄、虐待下悲惨死去的《八月之光》(1932);写一个有罪孽的庄园主塞德潘及其子女和庄园的毁灭性结局的《押沙龙,押沙龙!》(1936);写新兴资产阶级弗莱姆·斯诺普斯的冷酷无情及其必然结局的《斯诺普斯三部曲》(《村子》1940,《小镇》1957,《大宅》1959)等。
福克纳1949年获诺贝尔文学奖。
小说背景及人物介绍※小说背景
小说的故事发生在杰弗生镇上的康普生家。这是一个曾经显赫一时的望族,祖上出过一位州长、一位将军。家中原来广有田地,黑奴成群,如今只剩下一幢破败的宅子,黑佣人也只剩下老婆婆迪尔西和她的小外孙勒斯特了。一家之长康普生先生是一九一二年病逝的。他在世时算是一个律师,但从不见他接洽业务,他整天醉醺醺,唠唠叨叨地发些愤世嫉俗的空论,把悲观失挚的情绪传染给大儿子昆丁。康普生太太自私冷酷,无病呻吟,总感到自己受气吃亏,实际上是她在拖累、折磨全家人。她时时不忘南方大家闰秀的身分,以致她仅仅成了一种“身分”的化身,而完全不具有作为母亲与妻子应有的温情。家中没有一个人能从她那里得到爱与温暖。女儿凯蒂可以说是全书的中心,虽然没有以她的观点为中心的单独的一章,但书中一切人物的所作所为都与她息息相关。物极必反,从古板高傲、规矩极多的旧世家里偏偏会出现浪荡的子女。用一位外国批评家的话来说,是:“太多的责任导致了不负责任。”①凯蒂从“南方淑女”的规约下冲出来,走过了头,成了一个轻佻放荡的女子。她与男子幽会,有了身孕,不得不与另一男子结婚。婚后丈夫发现隐情,抛弃了她。她只得把私生女(也叫昆丁)寄养在母亲家,自己到大城市去闯荡。哥哥昆丁和凯蒂儿时感情很好、作为没落的庄园主阶级的最后一代的代表者,一种没落感始终追随着昆丁。这个“簪缨之家”的孓遗极其骄傲,极其敏感,却又极其孱弱(精神上、肉体上都是如此)。他偏偏又过分重视妹妹的贞操,把它与门第的荣誉甚至自己生与死的问题联系在一起。凯蒂的遭遇一下子使他失去了精神平衡。就在妹妹结婚一个多月后,他投河自尽了。对昆丁来说,“未来”是看不见的,“现在”则是模糊不清的一片混饨,只有“过去”才是真实清晰的。昆丁本也想与妹妹“一起进地狱”,因为只有这样才可以与蔑视、鄙视他们的世界隔绝开来。这一点既然办不到,他只得采用结束自己生命的办法,免得自己看到事态朝他不喜欢的方向发展。表面上他是为妹妹而死,实际上则是为家庭的没有前途而亡。归根结蒂,康普生一家的种种不幸都是庄园主祖先造孽的恶果。蓄奴制固然损害了黑奴,它也给奴隶主阶级及其后裔种下了祸根。
※小说人物:
杰生:杰生是凯蒂的大弟。他和昆丁相反,随着金钱势力在南方上升,他已顺应潮流,成为一个实利主义者,仇恨与绝望有时又使他成为一个没有理性、不切实际的复仇狂与虐待狂。由于他一无资本,二无才干,只能在杂货铺里做一个小伙计。昆丁对凯蒂的感情是爱,杰生对她的感情却只有恨。因为他认为凯蒂的行为使他失去了本应得到的银行里的职位。他恨凯蒂,也连带着恨她的私生女小昆丁,恨关心凯蒂母女的黑女佣迪尔西。总之,他恨周围的一切,从他嘴里吐出来的每一个字仿佛都含有酸液,使人听了感到发作并不值得,强忍下去又半天不舒服。除了钱,他什么都不爱。连自己的情妇,也是戒备森严,仅仅看作是做买卖交易的对手。他毫无心肝,处处占人便宜,却总是做出一副受害者的样子。他玩弄了一系列花招,把姐姐历年寄来的赡养费据为己有,并从中吮吸复仇的喜悦。书中描写得最令人难忘的一个细节,是康普生先生殡葬那天,凯蒂从外地赶回来,乘机想见亲生女儿一面的那一段。凯蒂丧魂失魄地追赶载有小昆丁的马车那一情景,感染力极强,使人认识到凯蒂尽管有种种不能令人满意的行为,本质上还是一个善良的女子。而对比之下,杰生的形象愈益令人憎厌。另外,他用免费的招待券作弄黑小厮勒斯特,对外甥女小昆丁的扭打(不无色情动机的)与“教育”,也都是使人物性格显得更加突出的精采的细节。杰生是福克纳笔下最鲜明、突出的形象之一,作为恶人的典型,其鲜明饱满,达到了莎士比亚笔下经典式恶人(如埃古、麦克白夫人)的地步。然而,对杰生的揭露,却偏偏是通过杰生的自我表自与自我辩解来完成的。这正是福克纳艺术功力深厚的表现。杰生和“斯诺普斯”三部曲中的弗莱姆·斯诺普斯一样,都是资本主义化的“新南方”的产物。如果说,通过对康普生一家其他人的描写,福克纳表达了他对南方旧制度的绝望,那么,通过对杰生的漫画式的刻划,福克纳又鲜明地表示了他对“新秩序”的憎厌。福克纳说过,“对我来说,杰生纯粹是恶的代表。依我看,从我的想象里产生出来的形象里,他是最最邪恶的一个。”
班吉:班吉是凯蒂的小弟弟,他是个先天性白痴。一九二八年,他三十三岁了,但是智力水平只相当于一个三岁的小孩。他没有思维能力,脑子里只有感觉和印象,而且还分不清它们的先后,过去的事与当前的事都一起涌现在他的脑海里。通过他的意识流,我们能够体会到:他失去了姐姐的关怀,非常悲哀。现在家中唯一关心并照顾他的,只有黑女佣迪尔西了。虽然按书名的出典理解,班吉这一章可以说是“一个白痴讲的故事”,事实上福克纳还是通过这个杂乱的故事有意识地传达了他想告诉读者的一系列的信息:家庭颓败的气氛、人物、环境……。按照批评家克林斯·布洛克斯的说法,这一章是“一种赋格曲式的排列与组合,由所见所听所嗅到的与行动组成,它们有许多本身没有意义,但是拼在一起就成了某种十字花刺绣般的图形”。
小昆丁:小昆丁是凯蒂寄养在母亲家的私生女。康普生太太的冷漠与杰生的残酷(虐待狂者的残酷)使小昆丁在这个家里再也呆不下去。一九二八年复活节这一天,康普生家发现,小昆丁取走了杰生的不义之财,与一流浪艺人私奔了。这自然激起了杰生的“狂怒”(书名中的“骚动”原意即为狂怒)。杰生驱车追寻小昆丁,想追回他偷来的那笔钱,他在火车上惹出乱子,差一点送了命。
《百年孤独》与《喧哗与骚动》还没有完整地看完《百年孤独》,但比较起两者的主题,非常的相似,一个家族的衰落,但《百年孤独》叙事更加宏大一些,而《喧哗与骚动》的故事重心主要围绕一代人:昆丁,凯蒂,杰生和班。
非常欣赏福克纳的叙事方法,全书分四个部分,分别用四个不同的任务口吻来叙述:班,昆丁,杰生和作者自己。很赞叹福克纳的人物心理揣摩能力,四个部分的叙事都非常符合人物的性格和身份。
最喜欢的是班的这一部分,班是个智障儿,虽然三十岁了,可智力还是停留在三岁的水平,他的思维可以说最适合用意识流的手法来写,时间跳跃非常大,但是从混乱的记忆中,可以窥见到他和凯蒂深厚情感。这一部分非常考验读者的参与度,需要细心的阅读和体会才能够体察到文字背后那深深的情感。
第二部分是昆丁的自叙,时间跨度比较小,主要是在凯蒂失贞后、结婚前后与凯蒂的谈话和自己自杀前的心理之间跳动。他的意识流可以看为一个人自杀前高度集中、清晰却也混乱的思维。他过去的思绪都与凯蒂有关,特别是凯蒂的失贞和结婚。之前我认为这是因为他爱妹妹,后来发现其时对妹妹失真耿耿于怀的还是这件事对家族名誉的败坏。我一直在捉摸昆丁的思维逻辑,因为他试图使别人相信凯蒂的失真是因为他和凯蒂的乱伦,我无法体会这是一种怎样的复杂情感,他的身体很弱,无法与那个人决斗,但一方面他也无法控制妹妹,妹妹的自然欲望是如此不受束缚。文中写他笃信基督教长老会,他一定知道自杀的人是要去地狱的,可他如此定意要自杀,在文章后记中给出的原因是:他如此做是要在地狱中受着凯蒂,让她在永恒的烈火中保持白璧无瑕,如此看来,说到底还是贞操这块心结使他无法活下去。
第三部分是杰生的自述,相比较前两者,杰生意识流的跨度就更短了,过去的回忆里在他脑海中的只有自己工作机会的丢失、家族最后一块农场的变卖(为给昆丁凑哈佛的学费和凯蒂婚礼的费用),亲情的回忆站得很少。杰生与他的弟兄姊妹完全不同,他看中利益、金钱超过一切,其实他也爱母亲,但关注于自己超越了这一切。他养活班,只是碍于母亲还在世,母亲去世后他就将班送去了精神病院,甚至在母亲在世时瞒着母亲给班做了阉割手术;凯蒂的失真是他没有脸面,但他更关心是否能给自己带来一份工作;昆丁去读哈佛,理应为之骄傲,但父亲卖掉牧场却令他不满,家里没有给他任何物质上的供应,反过来,他却要养活一家人。其实在一定程度上,他是生活得最为凄惨的一个,他省吃俭用攒前,却被侄女抢走并只能吃哑巴亏,他的生命界限如此小,凯蒂可以在被抛弃后依然闯荡世界,昆丁有勇气去死亡,可他自己却仍旧生活在杰弗生,每日为赚钱绞尽脑汁。
第四部分则是作者的叙述,可以说是描述。
凯蒂的女儿小昆丁可以说是这个家族最大的牺牲品,如野花般自身自灭。
女仆迪尔西有温柔、忍耐还有怜悯,评论说她是福克纳书中的亮光,福克纳也是受基督教信仰影响很大的作家,可以说在美国宗教背景下每个人的思想都与基督教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希望女仆迪尔西所代表的爱与饶恕,还有忍耐可以成为这个悲惨世界中的希望。
书中没有凯蒂的自述,如果用女性主义批评角度来看,凯蒂包括女儿小昆丁都是这个男权社会的牺牲品,康普生家族男性的自尊与骄傲,迫使女性用极端的方式反抗。作者在后记中写道,凯蒂了解昆丁看重她的贞操过与她自己,在昆丁严重,至高无上的不是她这个人,而是她的贞操。如果有机会,希望自己可以以凯蒂的口吻来写她的那部分自述。
文中的名字也很有意思,就如《百年孤独》中一样,名字在几代中由重复,杰生与他的父亲同名,凯蒂的女儿与昆丁同名,我向这都是有意义的,杰生与父亲很像,而凯蒂给女儿起名为昆丁,我想也是源与他对昆丁的一种特殊情感。
看完整本书的时候,很悲伤,一个家族就这样结束了,究竟是什么使得一个家庭如此衰败?我想和当时那个纷乱的社会也是有很大的关系吧,这个还需要仔细思考探求。
小说的手法首先,福克纳采用了多角度的叙述方法。传统的小说家一般或用“全能角度”亦即作家无所不在、无所不知的角度来叙述,或用书中主人公自述的口吻来叙述。发展到亨利·詹姆士与康拉德,他们认为“全能角度”难以使读者信服,便采用书中主人公之外的一个人物的眼睛来观察,通过他(或她)的话或思想来叙述。福克纳又进了一步,分别用几个人甚至十几个人(如在《我弥留之际》中)的角度,让每一个人讲他这方面的故事。这正如发生一个事件后,新闻记者不采取自己报道的方式,却分别采访许多当事人与见证人,让他们自己对着话筒讲自己的所知。一般地说,这样做要比记者自己的叙述显得更加真实可信。
“意识流”是福克纳采用的另一种手法。传统的现实主义小说中也常写人物的内心活动,意识流与之不同之处是:一、它们仿佛从人物头脑里涌流而出直接被作者记录下来,前面不冠以“他想”、“他自忖”之类的引导语,二、它们可以从这一思想活动跳到另一思想活动,不必有逻辑,也不必顺时序;三、除了正常的思想活动之外,它们也包括潜意识、下意识这一类的意识活动。在《喧哗与骚动》中,前三章就是用一个又一个的意识,来叙述故事与刻划人物的。在叙述者的头脑里,从一个思绪跳到另一个思绪,有时作者变换字体以提醒读者,有时连字体也不变。但是如果细心阅读,读者还是能辨别出来的,因为每一段里都包含着某种线索。另外,思绪的变换,也总有一些根据,如看到一样东西,听到一句话,闻到一种香味等等。据统计,在“昆丁的部分”里,这样的“场景转移”发生得最多,超过二百次;“班吉的部分”里也有一百多次。传统的现实主义艺术,一般都是通过外表(社会、环境、家庭、居室、家具、衣饰……)的描写,逐渐深入到人物的内心世界。福克纳与别的一些作家却采取了颠倒的程序。他首先提供给读者混饨迷乱的内心世界的没有规律、逻辑的活动,然后逐步带引读者穿过层层迷雾,最终走到阳光底下明朗、清晰的客观世界里来。这时,读者再回过头来一看,也许会对整幅图景具有更深刻的印象与理解。
“神话模式”是福克纳在创作《喧哗与骚动》时所用的另一种手法。所谓“神话模式”,就是在创作一部文学作品时,有意识地使其故事、人物、结构,大致与人们熟知的一个神话故事平行。如乔伊斯的《尤利西斯》,就套用了荷马史诗《奥德修纪》的神话模式,艾略特的《荒原》则套用了亚瑟王传说中寻找圣杯的模式。在《喧哗与骚动》中,三、一、四章的标题分别为一九二八年四月六日至八日,这三天恰好是基督受难日到复活节。而第二章的一九一0年六月二日在那一年又正好是基督圣体节的第八天。因此,康普生家历史中的这四天都与基督受难的四个主要日子有关联。不仅如此,从每一章的内容里,也都隐约可以找到与《圣经·新约》中所记基督的遭遇大致平行之处。但是,正如乔伊斯用奥德修的英雄业绩反衬斯蒂芬·德迪勒斯的软弱无能一样,福克纳也是要以基督的庄严与神圣使康普生家的子孙显得更加委琐,而他们的自私、得不到爱、受挫、失败,互相仇视,也说明了“现代人”违反了基督死前对门徒所作的“你们彼此相爱”①的教导。
福克纳运用这样的神话模式,除了给他的作品增添一层反讽色彩外,也有使他的故事从描写南方一个家庭的日常琐事中突破出来,成为一个探讨人类命运问题的寓言的意思。这个问题离题较远,这里就不多赘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