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于十八应四子举落第还嵩山
作品信息【名称】《送于十八应四子举落第还嵩山》
【年代】盛唐
【作者】李白
【体裁】古体诗
作品原文送于十八应四子举落第还嵩山
吾祖吹橐籥⑴,天人信森罗。
归根复太素,群动熙元和。
炎炎四真人,摛辩若涛波⑵。
交流无时寂,杨墨日成科⑶。
夫子闻洛诵,夸才才固多。
为金好踊跃,久客方蹉跎⑷。
道可束卖之,五宝溢山河。
劝君还嵩丘,开酌盼庭柯。
三花如未落,乘兴一来过。[1]
作品注释⑴橐籥(tuóyuè):亦作“橐爚”。古代冶炼时用以鼓风吹火的装置,犹今之风箱。《老子》:“天地之间,其犹橐龠乎?虚而不屈,动而愈出。”
⑵摛(chī)辩:铺陈辩论。
⑶杨墨:战国时杨朱与墨翟的并称。
⑷为金好踊跃,久客方蹉跎:出自《庄子·大宗师篇》:“大冶铸金。金踊跃曰:我必为镆铘。大冶必以为不祥之金。”[2]
作品简析《送于十八应四子举落第还嵩山》是李白受人请托为于十八写的一首“落第诗”。李白迷恋纵横家的学术,他不想参加科举考试,希望能像战国时代的游说之士那样一步登天,自以为利用纵横术可以让于十八大展宏图。[2]
作者简介

李白[3]
(701-762)字太白,号青莲居士。祖籍陇西成纪(今甘肃天水附近),先世于隋末流徙西域,李白即生于中亚碎叶城(今巴尔喀什湖南面的楚河流域,唐时属安西都护府管辖)。幼时随父迁居绵州昌隆(今四川江油)青莲乡。他一生绝大部分在漫游中度过。公元742年(天宝元年),因道士吴筠的推荐,被召至长安,供奉翰林。文章风采,名动一时,颇为唐玄宗所赏识。后因不能见容于权贵,在京仅三年,就弃官而去,仍然继续他那飘荡四方的流浪生活。公元756年,即安史之乱发生的第二年,他感愤时艰,曾参加了永王李璘的幕府。不幸,永王与肃宗发生了争夺帝位的斗争,失败之后,李白受牵累,流放夜郎(今贵州境内),途中遇赦。晚年漂泊东南一带,依当涂县令李阳冰,不久即病卒。
李白诗歌以抒情为主。他真正能够广泛地从当时的民间文艺和秦、汉、魏以来的乐府民歌吸取其丰富营养,集中提高而形成独特风貌。他具有超异寻常的艺术天才和磅礴雄伟的艺术力量,一切可惊可喜、令人兴奋、发人深思的现象,无不尽归笔底。李白是继屈原之后最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有“诗仙”之称。与杜甫齐名,世称“李杜”。存诗千余首,有《李太白集》三十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