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讼
易经六十四卦之第6卦 《讼卦》天水讼 中下卦慎争戒讼 背道而驰之象无端起讼之意
象曰:心中有事事难做,恰是二人争路走,雨下俱是要占先,谁肯让谁走一步。
这个卦是异卦(下坎上乾)相叠。同需卦相反,互为“综卦”。乾为刚健,坎为险陷。刚与险,健与险,彼此反对,定生争讼。争讼非善事,务必慎重戒惧。
大象:乾天升于上,坎水降于下,相背而行而起讼。
运势:事与愿违,凡事不顺,小人加害,宜防陷阱。
爱情:反覆不定,是非频频,更防小人破坏。

疾病:病情严重,为腰、血液、泌尿系统、头部疾患。失物:不会出现。
诉讼:两败俱伤,宜找中间人调解,久争无益。
事业:起初顺利,有利可图,继而受挫,务必警惕,慎之又慎,不得固执已见,极力避免介入诉讼纠纷的争执之中。与其这样,不如退而让人,求得化解,安于正理,可免除意外之灾。陷入争讼,即使获胜,最后还得失去,得不偿失。
经商:和气生财,吃亏是福。切勿追求不义之财。商业谈判坚持公正公平、互利的原则,尽量避免发生冲突。这样,会有好结果。
求名:不利。自己尚缺乏竞争实力,应坚守纯正,隐忍自励,自强自勉,切莫逞强。依靠有地位的人的帮助,及早渡过难关。
外出:途中多有变故,宜改日出行。
婚恋:虽不尽人意,倒也般配,彼此理解,未尝不可。双方应以温和的方式处理生活。
决策:争强好胜,不安于现状,为改变命运和超越他人而奋斗。头脑聪颖,反应敏捷,有贵人相助。但缺乏持之以恒的毅力,容易露出锋芒,得罪他人,带来诉讼之灾。宜承认现实,顺其自然,知足,适可而止。接受教训,引以为戒,可功成名就。
周易卦爻辞原文及白话注解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有俘虏,(加以)闭塞,警惕,中途是吉的,终于凶,(被逃跑了)。看到大人有利。渡过大河不利。”(【白话】《讼卦》象征打官司:这是因为诚实守信的德行被阻塞,心中畏惧有所戒备引起,坚守正道居中不偏会有吉祥;坚持把官司打到底则有凶险,如有德高望重的大人物出现则会有利,但出外远行、要渡过宽阔的大河则不会顺利。)
【白话】《象辞》说《讼卦》的卦象是坎(水)下乾(天)上,为天在水上之表象。天从东向西转动,江河百川之水从西向东流,天与水是逆向相背而行的,象征着人们由于意见不合而打官司。所以君子在做事前要深谋远虑,从开始就要消除可能引起争端的因素。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不做完所做的事,受到小的谴责,但结果是吉的。”(【白话】初六,不久将陷于争端之中;虽然会受到一些非难和指责,但终久将获得吉祥。)
【白话】《象辞》说:"不久陷于争端之中",说明与人争端决不可长久,决不可互不让步,相持不下;虽然"受到一些非难指责",但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可以明辨事非。
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贵族)没有胜讼,归来时,他的采邑内奴隶三百户逃跑了,无灾祸。”(【白话】九二,打官司失利,走为上策,赶快逃回来,跑到只有三百户人家的小国中,在此居住可以避开灾祸。)
【白话】《象辞》说:"打官司失利,迅速逃回来",因为自己处于下位,与上面有权有势的人打官司,必然要失败而且有灾祸降临,但逃走避开,灾祸就没有了。
六三,食旧德,贞厉,终吉;或从王事,无成。“靠祖业过活,占问危险,结果是吉的。有人从事战争,没有成功。
”(【白话】六三,安享着原有的家业,吃喝不愁,坚守正道,处处小心防备危险,终久会获得吉祥;如果辅佐君王建功立业,成功后不归功于自己。)
【白话】《象辞》说:"安享着祖上遗留下来的家业",说明只要顺从上级,则可以获得吉祥的结果。
九四,不克讼;复即命,渝,安贞吉。“(贵族)没有胜诉,回来就命令改变(争讼)。安于占问,是吉。”(【白话】九四,打官司失利,经过反思改变了主意,决定不打官司了,安分守己,必然会得到吉利的结果。)
【白话】《象辞》说:"打官司失利后,回过头仔细反思,觉得"和为贵",还是息事宁人为好,于是改变了主意,撤回诉状,退出争端不打官司了,说明坚守正道,安分守己就没有什么损失了。
九五,讼,元吉。“争讼大吉。”(【白话】九五,官司得到了公正的判决,开始获得吉祥。)
【白话】《象辞》说:"官司得到公正的判决,开始获得吉祥",表明此时居于正中地位,得到了大人物的公正的判处。
上九,或锡之鞶带,终朝三褫之。“有人赐给他大带,一天里赐予却又被三次夺回。”(【白话】上九,因打官司获胜,君王偶然赏赐给饰有皮束衣带的华贵衣服,但在一天之内却几次被剥下身来。)
【白话】《象辞》说:因为打官司获胜而得到赏赐,没有什么可以值得尊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