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大楼座落于惠州市江北芳昌路,地处东江侧畔,惠州大道旁,大楼于2001年7月动工建设,2004年5月正式落成投入使用,大楼楼高30.4米,地下室一层、架空层一层,以上8层,占地面积约4239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0992平方米。惠州中院现有干警122人,其中法官74人,约占全院干警总人数的61%,下辖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博罗、惠东、龙门六个基层人民法院。惠州中院审判综合大楼外型成“山”字形布局,建筑风格庄严厚重、宏伟大气。大楼设施齐备,功能齐全,内外环境体现了审判特征与法律文化的高度结合。大楼前的广场正中坐落一只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象征断狱决讼的独角兽石像,取其不偏不倚、刚正不阿之意,蕴涵着惠州法院追求司法公正的法治信念。审判综合大楼是按照现代司法审判工作的特点和要求来进行设计和建设的。除地下室和架空层外,大楼内部结构主要分成相互隔离的审判区、办公区和服务区等三个区域,审判区域为重点部分,建筑面积为8666平方米,占大楼总建筑面积的28%;办公区建筑面积为6611平方米;服务区建筑面积为6174平方米。审判区域共设有21个审判法庭,其中1个是能同时容纳600人的大审判法庭,5个中审判法庭,每个均设有40-50人的旁听座位,15个小审判法庭,每个设有15人的旁听座位,并配有21个调解室、律师室和合议室。审判综合大楼具有便利诉讼、独立审判、功能齐全的特点。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审判区域为方便当事人诉讼、来访、查询等,提供了许多司法服务的场所和设施,如休息座椅、直饮水等等;二是凸显公开审判、独立审判的特点,法庭设计庄严、规范,与国际惯例相接轨,法官和当事人、代理人进出法庭有相互隔离的专用通道,避免了法官和当事人的庭前接触;三是各项配套设施符合现代化要求,装备有中央空调,直饮水系统、太阳能、电子安全门、办公局域网络等现代化设施,使用了电子自控、中央监控设备,整栋大楼的智能化、信息化和自动化程度较高;四是委托物业公司负责管理审判大楼的后勤、卫生及保安工作,在我市率先实现了国家机关后勤和物业管理工作市场化、专业化的新模式、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