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第八届绥阳县委员会2006—2007第155号提案的答复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1-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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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正刚委员:

你提出的《认真收取和合理使用煤矿地质灾害资金的建议》提案已收悉,感谢你对全县煤炭工业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县煤炭局已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煤矿地质灾害基金的征收力度。

二、县水利局已对联盟矿区、宽阔矿区、太白矿区进行全面的水文地质调查。

三、对因联盟煤矿开采活动造成地质灾害较重的枧坝镇双新村平顶山组实施的移民搬迁,目前该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四、对已经造成的地质灾害,县煤炭局和国土资源局以及该企业已委托贵州省地矿局第二工程勘察院作了地质灾害鉴定,并制定了处理地质灾害的具体措施。

五、已责成县煤炭局严格按照“和谐、合理”原则正确使用地质灾害基金。

再一次感谢你对全县煤炭工业的高度关注,并希望你一如既往,继续为全县煤炭工业做出卓越的贡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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