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审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09-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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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审

提审

tíshěn

[bring up for trial;bring sb.before the court]∶提出犯人进行审讯

[review a case;remove the case for trial]∶因为案情重大或其他原因,上级法院把下级法院尚未判决或已经判决的案件提来自行审判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或者接受同级人民检察院的再抗诉后,直接调取原审案卷和材料,并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判的程序。

当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发现确有错误时,可以采取两个措施:一是指定再审,即指令下级法院重新审理;二是提审,即上级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法院亲自派出法官审理案件。虽然“提审”这一做法在法律中有明确规定,但实际执行中大多采取的是“指定再审”,而“提审”的方式极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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