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聘任严吉福等4名同志为兼职教育督学的通知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1-03-23  
宽屏版  字体: |||超大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贵州省督导条例》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继续聘任严吉福、曾文富、杨月海、张自荣等四名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兼职教育督学,聘期为三年(2007年9月10日—2010年9月9日)。

二〇〇七年九月六日[1]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百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