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期
羊期,字仲鱼,东汉郪(属广汉郡,治所在今三台县郪江镇)人也,后为野王县的县令。事见《华阳国志》。
《华阳国志》卷十中•广汉士女•羊期传
仲鱼谦冲。
羊期,字仲鱼,郪人也。父甚为交州刺史,卒官。期迎丧,不取官舍一物。郡三察孝廉,公府辟,州别驾,皆不应。太守尹奉,弃刑名,行礼乐,请为功曹。刺史必欲借期自佐,不得已,为别驾,后为太守孙宝、蔡茂、祋讽功曹。当欲渡津,津吏滞,停车待之三日。将宿中亭,中有县吏,引车避之。为野王[1]令。
译文:仲鱼谦虚有礼。
羊期字仲鱼,郪县人。其父曾做过交州刺史,死于任上。他前往迎丧,没有取用官家的一样东西来办丧事。郡政府三次推举他为孝廉,三公府和州政府也聘请他为官,他都不肯应命。太守尹奉放弃法家治术,推行儒家的礼乐教化,请他出任功曹;刺史坚持要借用他辅佐自己,没办法,他只好去州府做了别驾。后又做过太守孙宝、蔡茂、祋讽的功曹。有一次准备渡河,碰上渡口小吏有事耽搁了,他便把车停下来等了三天;后来有一次赶路时,准备在驿亭休息一晚,发现里面住有县里的吏员,便赶紧驾车避开了他们。后来曾做过野王县(今河南泌阳县东北)的县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