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赤水国家级生态市建设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有关单位:
由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与我市共同组织编制的《赤水国家级生态市建设规划》已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批准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赤水国家级生态建设规划》是我市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综合决策的科学依据,是指导我市建设现代生态经济强市的纲领性文件。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赤水国家级生态市建设规划》的宣传学习,并按照规划提出的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做好规划的贯彻执行工作,进一步发挥我市自然生态资源优势,促进我市资源环境、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七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