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1-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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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切实加强“五·一”期间安全防范,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稳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市“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安全工作领导责任,亲自研究部署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具体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各监管部门要紧密配合,按照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和隐患排查治理相关要求坚持深入生产一线,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加强对各类设备设施的检查维修。对本地区、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要安排专人负责监控。

二、突出重点,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

今年是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排查排除整治各类事故隐患。旅游部门要重点加强对景区道路状况、安全设施、警示标牌、危险路段、防火设施等隐患排查,认真检查宾馆酒店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设施,做好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准备工作。交警部门要加大道路交通疏导和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做好对危险路段和道路黑点的监测监控,加强景区公路巡查力度,确保“五·一”期间全市道路安全畅通。交通、海事部门以及各乡镇办要认真做好对客运站场客运车辆、渡口渡船和客运船舶运行情况的安全防范,严禁客船超载和客货混装,要采取各种必要措施,确保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安全。消防部门要重点加强火灾隐患排查,督促各单位完善消防应急制度和消防设施。林业部门要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安监、公安、水利、教育、卫生、水利、农机、农业、畜牧、建设等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扎实做好安全检查,把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认真落实到位。各乡镇办事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做好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五·一”期间全市的安全稳定。

三、加强值班调度,保证信息畅通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五·一”期间的值班安排,领导同志要亲自到岗带班,严禁缺位漏岗。发生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就地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将具体情况迅速报告市应急办和市安委办,各地各部门“五·一”期间的值班安排情况必须于2007年4月30日前报市安委办。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九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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