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农机局对赤水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1号提案的答复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1-05-07  
宽屏版  字体:   |    |    |  超大  

李作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资金,大力推进我市农业机械化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农业机械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购机补贴地方财政匹配资金问题,2009年中央安排我市购机补贴资金80万元,按30%补贴农户,省级财政累加补贴8%。对地方财政匹配问题,中央、省、市未作硬性规定,全省农机工作会议明确积极支持和鼓励地方财政安排资金累加补贴购机农户,无硬性指标要求,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确定。我市限于财力所限,今年未作安排,明年将挤出一定资金予以安排,或重点补贴耕地机械以提升我市农户的机械化耕作水平。

二、关于农机部门的工作经费问题。2009年市人民政府在农业产业化资金中安排市农机局8万元,用于农业机械推广、宣传、教育、培训以及农机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费用,基本保障农机部门开展农机推广的常规需要。

三、为加快我市农业机械化,市人民政府正在讨论制定加快我市农业机械化的意见,意见(讨论稿)正在征求意见中。

赤水市农机局

二00九年八月十一日[1]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百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