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赤水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4号建议的答复
陈本忠、迟秀萍、刘纪玲、宋玉华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屠宰场安装排污管道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市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我局己责成赤水市生猪定点屠宰场安装排污管道,要求将所产生的污水归入赤水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工程计划投资3.8万元,于2009年4月动工,目前该工程己竣工交付使用。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四日[1]
陈本忠、迟秀萍、刘纪玲、宋玉华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屠宰场安装排污管道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市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我局己责成赤水市生猪定点屠宰场安装排污管道,要求将所产生的污水归入赤水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工程计划投资3.8万元,于2009年4月动工,目前该工程己竣工交付使用。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四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