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赤水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6号建议的答复
夏成华、王中明、王显金、吴介芬、龚祥勇、李治明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改造旺隆干滩桥河道》的建议收悉,感谢您们对我市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对旺隆镇新春村新桥至鸭岭村干滩桥段河道进行改造,能使石斛基地及新春、红花、兴旺社区、鸭岭4个村在汛期减少水害损失,但我市财政困难,没有安排专门的河道整治经费,也无力投入这么大的资金用于该工程的建设,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只能向上级争取资金方可实现。建议旺隆镇人民政府抓紧组织编制《旺隆镇鸭岭河干滩桥段河道整治规划报告》等前期设计资料,我局将积极协助旺隆镇人民政府向省、遵义市争取资金,以便早日对该段河道予以改造,造福于两岸人民。
二00八年六月十八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