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卫生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6号建议的答复
李洪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解决边远山区群众看病难报销难问题》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为更好地促进我市三级(市、乡、村)医疗机构能够及时、便捷、高效、优质地向参合群众提供服务,市卫生局在全市范围内审核评定132个定点医疗机构。其中,承担大病统筹住院医疗服务的有20个(市级3个、乡镇级17个),承担小额门诊医疗服务的有112个。基本保障了每一个乡镇、每一村都至少有一个定点医疗机构供群众选择就医。
葫市镇高竹村中心卫生室也是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之一,它可以为参合群众提供看“小病”医疗服务,参合群众利用家庭个人账户余额看门诊可实施现场报销,乡村医生垫付后再定期到乡镇合医办进行报销。国家对医疗机构设置实行专项许可,高竹村中心卫生室由于没有相应的专业人员、设备等基本条件,因此,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不能定为“大病”住院医疗定点机构。
目前,我市新农合计算机网络化管理应用系统正在建设过程之中,该系统建成应用以后,参合群众可以在市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实行现场补偿,无需参合群众为了报销而往返跑路。
再次感谢您对新农合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00八年六月十八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