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轩

中共重庆市委副书记张轩[1],女,汉族,1958年5月生,河北滦县人,1975年8月参加工作,197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法学学士,二级大法官,高级政工师。
1975.08——1976.02,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知青;
1976.02——1981.02,云南省滇中石油勘探处工人、团委干事;
1981.02——1981.09,滇黔桂石油勘探局政治部秘书;
1981.09——1985.07,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读书(其间:任院学生会主席、全国学联副主席);
1985.07——1985.12,共青团四川省重庆市委组织部部长;
1985.12——1992.11,共青团四川省重庆市委副书记、重庆市青年联合会副主席、主席(其间:1987.07—1988.11 四川省江北县挂职任县委副书记;1990年兼任重庆市青年管理干部学院院长);
1992.11——1997.04,四川省重庆市大渡口区委副书记兼区政法委书记;
1997.04——1997.07,四川省重庆市妇女联合会主席、党组书记(1995.04—1997.06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研究生课程班学习);
1997.07——2001.01,重庆市妇女联合会主席、党组书记(其间:1999.09—2000.01 中央党校进修二班学习);
2001.01——2001.06,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书记(正厅局级);
2001.06——2002.01,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代院长、党组书记;
2002.01——2007.05,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2007.05——2007.07,中共重庆市委副书记,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2007.07——2007.12,中共重庆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校长,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2007.12——,中共重庆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校长。
党的十六大、十七大代表,中共第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
二届、三届市委委员,市一次、二次、三次党代会代表,市二届、三届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