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前身是2002年9月,经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同意和中宣部、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在原安徽省新华书店和安徽省外文书店基础上成立的安徽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2005年更名为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由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领导,安徽省新闻出版局实施行业管理。 2007年11月,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复,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公司”)成立,并授权经营原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和辅业资产。2007年12月底,控股公司通过溢价转让所持有集团公司12.99%国有股权,成功引入了四川新华文轩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鸿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京师国教(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安徽浙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战略投资者,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实现产权多元化,建立起国有控股、产权多元的混合所有制。 2008年2月24日,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决定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为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主要从事图书、教材、音像、电子出版物批销、零售及信息服务;图书租型造货;教学磁带复录发行;仓储、物流、配送;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除外),房屋租赁;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等。近年来,在安徽省委、省政府和省委宣传部的领导下,公司认真贯彻中央文化体制改革的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面对国家产业政策连续调整、市场竞争不断加剧的形势,一方面推动公司队伍思想观念的转变,不断增强市场意识、竞争意识,一方面加强集团化建设,不断提高集约化经营水平,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全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能抗击市场风浪的主体。公司实现了经营业绩的持续增长,2002年以来连续五年超额完成了各项经营指标,五年销售收入增长近二十亿元。2008年,实现销售码洋53.17亿元,实现利润2.27亿元,资产总额达33.63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2.85%、7.13%、12.18%。公司连续三年进入中国服务业500强,位次由2005年的第247位跃升到2007年的208位。 2006年,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荣获全省“五一”劳动奖状、安徽省百万职工“十五”发展创新工程先进集体等光荣称号。 2007年,公司被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中国书刊发行行业协会评为全国“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出版发行单位。 2007年,公司董事长倪志敏获得“全国书业分销风云人物”和安徽省宣传文化系统“六个一批”(文化产业经营管理类)拔尖人才殊荣。 2008年,安徽新华发行集团入围“全国文化企业30强”,位居出版发行类第六位。 2008年,公司荣获由中宣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联合表彰的“全国文化体制改革优秀企业”光荣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