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赤水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3号建议的答复
周盛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城郊规划,确保农民居住环境尽快得到改善》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2003年5月,市人民政府通过并批准了《赤水市红军大道新城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红军大道区域是我市新区规划的新城中心区,是我市城市建设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红军大道是本着特色鲜明、观念先进及可持续发展的规划原则,高起点、高标准进行规划设计的。按照市人民政府对城市规划建设的要求,凡在这一规划区域内的房屋,新建、扩建、改建手续都不再予以审批,只能作维修处理,以此避免或减少拆迁问题给政府和群众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市中城郊村夹子口前进组属红军大道规划区域,故目前不能办理建房手续。为加快我市城市化建设进程,我们将科学、合理地完善城郊建设规划并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以保证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赤水市建设局
二00七年六月十八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