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赤水市政协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99号提案的答复
李祥禄委员:
您提出的《适当提高福利院院民的待遇,加强对福利院的管理》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赤水市福利院现有院民23人,其中代养2人,实有五保老人21人。根据市场物价上涨的特点,市政府已适当提高了生活费标准,每月拨生活费180元/人,而不是117元/人。同时,我局还制定了相关的财务制度、卫生制度、食堂制度、院长责任制等一系列制度,规范和加强了福利院的管理工作,确保福利院院民能过上幸福美满的晚年生活。
赤水市民政局
二○○六年六月十二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