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赤水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1号建议的答复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1-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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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明灿、石定康、匡子云、刘纪玲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和就业技能培训应从土地收益金中给予解决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市征地补偿及失地农民就业安置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随着我市经济发展和城市扩容,造成城郊部份村民完全失去土地,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失地农民的安置工作。在征地补偿中都严格按国家有关政策及时足额发放给农户,确保了被征地农户的利益。

二、红军大道、河滨西路的被征地农户,都采取划地给村民集中安置,修建门市和住宅,以门市作为今后的生活经济来源,让被征地农户生活有保障。

三、关于农民再就业培训问题,近几年各级党政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除了常规的农业适用技术培训、“绿证”培训之外,又相继开通了远程教育培训、再就业技能培训(如建筑业、服务业、种养业专项培训),每年都下有培训任务到乡镇办。这些对解决农民再就业技能问题起到了积极作用。下一步将充分征求农民的培训意愿,多开展一些适用性强的培训。关于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国家在土地管理法中对农民土地征用安置问题已有明确规定。关于进入社保问题,由于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需由上级予以明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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