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赤水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7号建议的答复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1-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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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政府要妥善解决好文华办事处人民南路圆通寺发展规划用地问题》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城市规划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赤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修编》的规定,建议提出的这一带已列入“赤水大道”建设规划。为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和旅游事业的发展,增加我市人文景观,提高旅游城市品位,经2005年7月1日市长办公会研究原则同意,在不违背赤水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对完善圆通寺相关旅游和休闲设施进行用地规划,在报经市规划委员会讨论通过后,由圆通寺组织资金进行修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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