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瑞强
简介梁瑞强,出生于1963年,1987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佛山市公路局第一工程队施
梁瑞强工队长、项目经理,佛山市公路局第一工程队副队长(主管全面工作),佛山市公路局局长助理,佛山市公路局副局长、机关党支部书记,顺德区政府副区长,事发前任高明区常务副区长。
2009年10月,46岁的时任高明区副区长梁瑞强,以及36岁的高明沧江中学林姓男教师、38岁的梁姓女商人(内文简称林某、梁某)相继因涉嫌诽谤罪被刑拘,之后又同时以涉嫌诬告陷害罪被批捕。佛山市公安局初步认定,3人诬告陷害了现任高明区委书记马亮照。
事件缘起2009年10月4日,刚过中秋节。晚饭时,36岁的高明沧江中学教师林某被高明警方当场带走。妻子赵晓(化名)说,晚上11点,高明公安分局向她出具刑拘通知书“林某涉嫌诽谤罪”。
赵晓多方打听到,老公林某祸起举报区领导的“网帖”。知情人士证实,高明38岁女商人梁某也受该网帖牵连,已于10月2日涉嫌诽谤罪遭刑拘,与林一起被关押于南海看守所。
给教师林某、商人梁某带来牢狱之灾的网帖,赵晓说早在去年8月,已在高明区传得沸沸扬扬,满城风雨。
2009年8月初,有网友在天涯社区等网站发帖,称2008年6月25日,佛山市高明区区委书记马亮照位于高明荷城街道沿江路的宿舍被盗,被盗物品含“港币460多万元、价值70多万元的哈苏牌照相机一台、价值约1.2万元的惠普手提电脑一台,合共500多万元”,之后又发帖称马亮照私设小金库和工程招标涉嫌腐败。
该网帖在天涯社区迅速引起关注,几天后被删除。同时,该网帖内容很快得到官方澄清。
2009年9月7日,佛山市纪委、市公安局通报称,马亮照住宅确实曾失窃,但经公安机关侦查,案发时间应当是2008年7月1日,只是“被盗6万多元现金、一部手提电脑、一部手机”,且不存在网帖所说的“‘赵某’向马亮照行贿的问题”及“没有发现区领导和区经贸局使用‘专用账户’资金的情况”。
虽得到官方澄清,但网帖依旧在高明引起轰动,各种传言不断。多位高明本地人士向记者证实,有传闻称发帖者为躲避风险,特意在香港一家网吧上传了上述网帖,后来高明公安查到发帖者所在网吧,最终调查出林某和梁某是网帖幕后推手。导火线为何堂堂一个副区长,会处心积虑地去算计区委书记?该知情人透露,其实在一些日常工作中,梁瑞强与马亮照就积累起了一些矛盾。真正让梁瑞强立下决心的事,是马亮照要求审计恒达公司。
去年3月中旬,马亮照委托市审计局,审查高明区恒达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的账目,因梁瑞强原来分管高明区交通工作,他认为马亮照此举是针对自己,于是萌生报复陷害马亮照的念头。梁瑞强将这个想法告诉了梁伟雄。
梁伟雄答应梁瑞强后,找到了亲戚林建波帮忙。
伪造行为:其实在发网帖之前,梁瑞强就指使梁伟雄将信件寄到各级纪检部门,目的是让有关方面相信举报信内容和调查马亮照并追究其刑事责任。这其中的来源多是道听途说,有些甚至是吃饭时听到旁桌所说的传言。为了“整”马亮照,他们还伪造审计表。
扩大影响:为了扩大影响梁伟雄将帖子储存在U盘里,并于去年8月13日和21日先后两次将帖子带到香港,委托朋友冯永洪在香港上传到国内两家知名的网络论坛上[1]。调查2009年9月7日,佛山市纪委、市公安局在佛山市高明区召开通报会,通报网传佛山市高明区委书记马亮照有关问题的调查情况。
一、马亮照住宅被盗案的侦查情况
公安机关侦查:2008年7月1日12时许,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健力街二巷6号的一居民下班回家,发现3楼一房门被撬烂,于是联系事主马亮照。随后,事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经现场勘查,作案人员暴力破坏防盗门锁,入内盗窃。事主报称被盗6万多元现金、一部手提电脑、一部手机。
经侦查,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于2008年8、9月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梁某涛、梁某云和梁某生等3人。据犯罪嫌疑人交代,梁某涛等多名江西籍男子组成一盗窃犯罪团伙,长期在深圳市宝安区落脚,自2008年5月至7月期间,该团伙成员有分有合,先后窜到高明区荷城入室盗窃,作案3宗,其中包括盗窃事主马亮照宿舍财物一案。7月1日凌晨,嫌疑人从深圳市驾驶小轿车到高明区荷城街道寻找目标作案,当天中午,嫌疑人暴力撬门进入沿江路健力街二巷6号马亮照宿舍盗窃,盗得6万多元现金、一部手提电脑、一部手机。
二、高明大道、合和大道改建工程招投标情况
市纪委调查:高明大道、合和大道改建工程均按有关法规公开招投标。网传反映的长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04年才注册成立,两项道路改建工程的招标工作已在2003年底前结束,不存在长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两项道路改建工程招标的问题。在中标单位负责人、参加施工单位负责人、施工监理负梁瑞强工作照(6张)
责人中均没有网传反映的“赵某”其人,不存在“赵某”向马亮照行贿的问题。
三、高明海关办事处在区经贸局设立“专用账户”的调查情况
市纪委调查:高明海关办事处在区经贸局设立的“专用账户”存在,设立“专用账户”的起因和资金来源清楚,没有发现区领导和区经贸局使用“专用账户”资金的情况。目前,市纪委正在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查清“专用账户”资金划至相关单位后的实际用途[2]。反驳2010年8月30日庭审原定上午9点开庭,8点半佛山禅城区法院审判楼入检口已排起长队,法警检查异常严格,所有旁听人员都被要求开包检查。梁瑞强、梁伟雄、林建波家属朋友一行近20人赶来旁听,林建波家属称早上7点即从高明出发开庭之前:遇堵车押送车迟到半小时省内多家媒体也基本到齐,长枪短炮守在法院门口。摄影、摄像器材未被允许带入法庭,南都记者8点40分进入第一审判庭,50余座位的旁听席已座无虚席,但持续有旁听人员进入,法院方搬来近20把折叠椅。
9点钟,挤爆的旁听席燥热无比,三被告人家属不断向被告席入口张望,但迟迟不见开庭迹象。15分钟后,法院工作人员称,从南海看守所押送三被告路遇堵车。三名辩护律师则趁空及时交换查看案卷。据悉,庭前律师并未获准取得全部案宗,譬如梁瑞强共被警方询问近十次,但其中一名辩护律师只拿到梁的两份自供有罪笔录。之后庭审显示,梁瑞强的辩护人是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市铭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吉雅杰,梁伟雄辩护人是广东永泽律师事务所卢泽铭律师,林建波辩护人是广东沥雄律师事务所张家秋律师[3]。
判决新快报讯 记者 李海强 通讯员 禅法宣 报道,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对高明区原区委常委、副区长梁瑞强诬告陷害和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梁瑞强因犯诬告陷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与梁瑞强共同实施诬告陷害犯罪的梁伟雄、林建波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五个月和一年零四个月。
[4]佛山市高明区原副区长梁瑞强受审,辩称“遭非法取证”
去年10月,因涉嫌发网帖诽谤区委书记马亮照,时任佛山市高明区副区长的梁瑞强被警方刑拘。今年8月,禅城区检察院指控称,梁瑞强、梁伟雄(女,商人)、林建波(中学教师)三人涉嫌诬陷马亮照;此外,梁瑞强还被指涉嫌受贿15万元。昨日,梁瑞强在禅城区法院受审时全盘翻供,辩称“录口供遭遇非法取证,疑被人下迷药”,是在无意识下签字、按手印,是“被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