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老龄协会
中国老龄协会为国务院副部级事业单位,由民政部代管。
中国老龄协会的职责任务是:对我国老龄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规划等重大问题和老龄工作中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开展信息交流、咨询服务等与老龄问题有关的社会活动,参与有关国际活动;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和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
中国老龄协会机构历史沿革情况:1982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老龄问题世界大会中国委员会”成立。1982年7月,“老龄问题世界大会中国委员会”代表中国政府出席了在维也纳召开的“老龄问题世界大会”。1982年10月20日,经国务院同意将“老龄问题世界大会中国委员会”名称改为“中国老龄问题全国委员会”。1995年2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老龄问题全国委员会”更名为“中国老龄协会”(对外保留原英文名称不变)。
内设机构:综合部(计财部)、组织联络部、政策研究部、老年权益部、政治工作部(人事部)、国际部。
中国老龄协会的前身是老龄问题世界大会中国委员会和中国老龄问题全国委员会。为了参加1982年在维也纳召开的老龄问题世界大会(World Assembly on Aging),1982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了老龄问题世界大会中国委员会,同年10月更名为中国老龄问题全国委员会,1983年国务院正式批准中国老龄问题全国委员会为常设机构。1985年更名为中国老龄协会(对外名称仍用中国老龄问题全国委员会)。
中国老龄问题全国委员会的性质是"由有关部门和群众团体、科研机构组成的社会团体",委员会的任务是"对有关老龄问题的一些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综合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参加有关老龄问题一些重大问题的国际性和地区性的专业会议,开展多边或双边的技术援助和技术合作等对外活动"。1984年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副主席聂荣臻同志担任该委员会的名誉主任,委员会的第一任主任是于光汉同志,第二任主任是王照华同志。委员会还聘请了25位德高望重的老同志为顾问。该委员会由14个部委和7群众团体、科研机构组成。许多省市和基层都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1985年国务院批准中国老龄问题全国委员会更名为中国老龄协会,其性质是国务院直属的事业单位。主要工作任务是:对我国老龄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规划等重大问题和老龄工作中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开展信息交流、咨询服务等与老龄问题有关的社会活动,参与有关国际活动;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和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
中国老龄问题全国委员会成立后,各省市、自治区也先后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与全国老龄问题委员会一样,也是在各级政府(少数由党委)领导,由各地的涉老工作 部门组织的老龄工作机构,大多数省市、自治区称为"老龄问题委员会",也有些省、市、自治区称为"老龄工作委员会",全国老龄问题委员会更名后,许多省、市、自治区仍然保持原名称。目前,全国已有95%以上的地区成立了老龄工作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