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真文辞去职务的决定
(2009年9月24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赤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赤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真文申请辞职的报告。根据《赤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决定接受王真文辞去赤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报赤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赤水市人大常委会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四日[1]
(2009年9月24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赤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赤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真文申请辞职的报告。根据《赤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决定接受王真文辞去赤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报赤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赤水市人大常委会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四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