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庆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余府发[2009]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2008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团结协作,沉着应对,扎实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和进步。遵照《余庆县2008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办法》(余府办发[2008]68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
一、先进乡镇
一等奖:敖溪镇人民政府
(授证书1本,奖金800元)
二等奖:松烟镇人民政府
龙溪镇人民政府
花山乡人民政府
(各授证书1本,奖金500元)
二、先进单位
县卫生监督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各授证书1本,奖金500元)
希望受表彰的乡镇和单位再接再厉,开拓进取,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为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九年三月五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