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庆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全县应急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余府发[2009]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2008年度,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全县各级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扎实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根据县政府组织的考核,决定对全县应急管理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其名单如下:
一、乡镇
第一名:松烟镇;
第二名:龙家镇;
第三名:敖溪镇。
二、科局
县卫生局、林业局、交警大队、电力局、民政局、教育局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同时,希望各级各部门向先进学习,争先创优,扎实工作,奋力进取,不断推动全县应急管理工作取得新的成绩,为平安余庆、和谐余庆作出新的贡献。
二○○九年三月十一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