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预案的通知
桐府办发〔2008〕4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桐梓县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预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〇日
桐梓县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预案
一、2007年地质灾害情况简介
2007年度我县共发生地质灾害13起,地质灾害造成1人死亡事件,50余幢民房受损毁,毁坏耕地100余亩,直接经济损失500余万元。实施应急搬迁约80户(其中易地重建约50户),涉及350余人。
二、2008年地质灾害趋势分析
根据我县多年来地质灾害发生的规律,我县地质灾害发生的数量和危害与以下因素有关:一是大气降雨,特别是与降雨持续时间和降雨强度密切相关,据气象预报,2008年度4~5月,7月上旬中期~8月上旬降雨较多,是地质灾害的多发时期;二是受特定的地质环境条件制约,地形复杂、构造发育的地段是地质灾害发生的背景条件;三是人类工程活动,特别是矿产开发、工程建设、水利建设、道路建设、人工切坡等人类工程活动强烈地带,是地质灾害多发地带。
三、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计划
根据我县近年来地质灾害特点,在2008年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方针,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具体管理、单位业主负责的管理办法,力争把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及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充分认识地质灾害突发性强、来势猛、损失大的特点,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保持高度的警觉,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级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网络的群测群防体系。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落实从乡镇到村、组的责任人,与村、组签订责任状。调整补充乡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建立健全从镇、村、组三级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网络的群测群防体系。完善汛期值班制度、巡查、排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
为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调整充实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管礼伦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陈庆强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仁学 县国土局局长
成 员:周 兴 县财政局局长
车东阳 县发改局局长
杜隆焰 县民政局局长
赵 孟 县气象局局长
邓小林 县交通局局长
张正荣 县水利局局长
张大亮 县环保局局长
胡世勇 县建设局局长
申 剑 县公安局政委
罗运飞 县经贸局局长
刘黔益 县卫生局局长
陈光星 县电信公司经理
令狐克平 县农办主任
令狐荣楷 县文广局局长
李树乔 县教育局局长
刘先学 县林业局局长
刘 波 县安监局局长
谢晓松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国土资源局,谢小松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桐梓县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协调、监督和应急抢险救灾指挥工作。县国土资源局按照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的工作职责,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县域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和复查,编制县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督促指导和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工作部门建立防灾预案,落实包括防灾组织机构、责任人、监测、报警信号、通讯联络、紧急疏散撤离路线、应急抢险等内容的组织措施,建立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
我县近几年来因采煤活动造成地面水源枯竭、田土,房屋损毁的情况逐年增加,纠纷不断,矛盾突出,为及时处理好因煤资源开发中诱发的地质灾害造成的矿群纠纷,与纠纷解决相关的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等要按照地质灾害部门责任制的要求,做好相关调查处理及协调工作。对经多次协调不能解决的,由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责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依法处理。
县经贸、安监、交通、供电、环保、发改、教育、建设、水利、农业、林业等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和在桐施工项目的业主单位,要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部门工作责任制度的通知》(黔府办发〔2006〕11号)文件的要求,负责本系统、本单位地质灾害及隐患的防治工作。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制定防灾方案,建立汛期值班制度。坚持地质灾害“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对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重要隐患点,制定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层层建立责任制,将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
属垂直管理的部门,在将其职能管辖范围发生的地质灾害和隐患危险点情况及时向上级直管部门报告,积极采取措施,排除险情,争取早日对灾害进行治理的同时,与地方政府协调有关防灾救灾工作。
县国土、建设、水利、交通、经贸、民政、财政、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公安、发改、气象等部门要按照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地质灾害调查、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医疗救护、卫生防疫、药品供应、社会治安、气象预报、通讯及道路的畅通、立项计划安排,及时进行抢险救灾。各乡镇亦须按有关要求成立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队。
(二)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好预防工作
1、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防治知识的宣传,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为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网络奠定广泛的群众基础。
2、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编制的地防灾预案要切实可行。对受严重威胁的住户及单位发放防灾明白卡。
3、要加强地质灾害的排查、复查、巡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排除。对重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制定好防灾预案。加强隐患点的监测预报工作,一旦发现危险,立即组织人员撤离。
加强重点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协调,开展对在建重点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专项巡查,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防止地质灾害对施工及环境的影响,最大限度减少人为活动所造成的地质灾害损失。
4、清理整顿矿山,严禁无证采矿。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国土部门要坚决取缔非法采矿活动。开展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巡查,逐步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工作。
县安监局要强化煤矿开采的管理,对煤矿采掘涉及地表水源、民房等设施的,须按有关技术要求留设保安煤柱,煤矿要对其开采诱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民房受损,制定防灾预案。对煤矿开采中出现的问题,县安监局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防止因灾造成损失和上访事件的发生。
5、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无相应资质单位作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不得施工。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对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资料使用进行专项检查,监督施工单位及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隐患。
6、加强对农民建房的审批管理。国土资源部门应严格建房的审批。禁止在地质灾害隐患点范围内建房;禁止在不稳定岩(土)体附近、冲沟附近、压覆矿产(如煤)地带以及以往地下采空地段新建房屋。对在上述地带已建房屋,要落实防范措施,同时积极创造条件进行搬迁。
(三)落实责任,做好监测工作
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认真落实好监测、巡查、报警制度。采用合理的方法监测,作好监测记录,预测地质灾害的发展趋势。发现危险,立即按预案确定的撤离路线撤离。
(四)及时救灾,减少灾害损失
发现可能发生地质灾害或发生地质灾害后,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应急抢险队、各单位和企业要立即组织抢险救灾,及时转移灾民,紧急救护,尽力把灾害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县人民政府根据灾情程度确定启动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时机,预案启动后,有关部门要按照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开展抢险救灾,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有效开展和灾区人民群众生活、生产秩序的稳定。
(五)严格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地质灾害发生后,在积极组织抢险救灾工作的同时,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必须按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的要求,在24小时内向县委办、县政府办及县国土资源局报告灾害情况。
四、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防范区
(一)重点防治区
1、坡渡镇~羊磴镇~狮溪镇重点防治区
本区主要分布于:羊磴河两侧的斜坡地带;狮溪镇的狮溪、黄坪、烫山等村;水坝塘镇的平头、二坪等村;羊磴镇的桐林、苦楝、羊岩等村;坡渡镇的高梁、田垭、坡渡等村。
该区面积214.69km2,区内有地质灾害隐患点90余处。受威胁人数9000余人,财产约6000万元。
该区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区内居民居住集中,主要设施为各乡镇相连通的县道及电力设施,河流主要有羊磴河,厂矿主要有羊磴煤矿、洋岩煤矿等。
2、木瓜~松坎~天坪重点防治区
本区主要分布于:木瓜镇塘口、水坝、幸家田村;坡渡镇的酒店村;松坎镇的茅坝、清水、三元坝等村;小水乡的合理村;天坪乡的茶林、金山、怀国寺、小水等村;新站镇的捷阵、山林村。
该区面积246.94km2。区内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60余处,共计威胁人数5000余人,财产约3000万元。
该区由3个高易发区,1个中易发区组成;区内居民较集中,主要河流有松坎河、水银河,主要设施有崇遵高速公路、黔渝铁路、210国道、桐梓到各乡镇的县道及电力设施由此区穿过,主要厂矿有松坎煤矿、蔡家塘煤矿、万顺煤矿、松渝煤矿等。
3、新站、小水、大河、夜郎重点防治区
本区分布于:新站镇的九龙、旧城、山坡等村;小水乡的田上、石场等村;夜郎镇的茶台、夜郎、凉水等村;大河镇的天桥、龙坪、向阳等村。
该区面积121.77km2。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60余处,威胁人数共1000余人,财产约1000万元。
该区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区内居民较集中,主要河流为松坎河的上游段及干流,主要设施有崇遵高速公路、黔渝铁路、210国道,各乡镇相通的县道及电力设施由本区穿过,主要厂矿有桐河煤矿、华山煤矿等,在建项目有习新二级公路。
4、楚米、九坝、高桥、燎原、官仓重点防治区
本区分布于:楚米镇的蔬专、青杠园等村;娄山关镇的东山、官渡等村;燎原镇的油草、罗桥等村;九坝镇的高岗、槐子、联合等村;高桥镇的兴隆、周市、斋郎等村;花秋镇的群星、石步等村;官仓镇的三合、官仓、星光等村。
该区面积387.56km2。区内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近120余处,威胁人数6000余人,财产约2000万元;本区由3个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组成。
区内居民居住点较集中,主要河流有桐梓河干流高桥河,主要设施有崇遵高速公路、黔渝铁路、210国道及桐梓—习水县道,桐梓至各乡镇的县道及电力设施,主要厂矿为桐梓煤矿、槐子煤矿等煤矿及一些水泥厂,以及桐梓县规划的能源、建材、化工工业区,在建项目有桐容二级公路、海绵钛厂、煤化工项目、伟明电解铝厂二期扩建工程、待建的吉源煤矿、官仓煤矿。
5、风水重点防治区
本区分布于:风水乡的建新、江岩、火石等村;花秋镇的青山、石关、新田等村。
该区面积33.82 km2。区内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0余处,共计威胁人数约2000人,财产约1500万元。
该区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区内居民住点较集中,主要河流为桐梓河(位于本区南端),主要设施有桐梓到风水乡的县道、电力设施及白沙咀煤矿、鲁黔煤矿,在建项目有桐容二级公路、花秋二矿。
(二)次重点防治区
1、柳中次重点防治区
本区主要分布于:狮溪镇的界牌村
该区为地质灾害中易发区,河流主要有狮溪河,设施主要有狮溪通往南川的公路及农网电力设施。
2、芭蕉次重点防治区
本区分布于:芭蕉乡的光荣、李家沟、河坝等村;水坝塘镇的集中、三会、中山等村。
该区由1个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和1个地质灾害中易发区组成;区内居民居住较集中,主要设施有水坝塘至正安的县道及电力设施。
3、岩椅~天生桥次重点防治区
本区分布于:松坎镇的岩椅、花园等村;黄连乡的道竹村,小水乡的同盟村。
该区为地质灾害中易发区;河流主要有松坎的干流小河,设施主要有农网电力设施,厂矿主要有道角煤矿、岩湾煤矿等。
4、长岗~鼎山~严黄次重点防治区
本区分布于:娄山关镇的独石、工农、丰岩等村;茅石乡的茅坝、正龙、高垭等村。
该区由1个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和1个地质灾害中易发区组成;区内居民较集中,主要设施有303省道、桐梓至茅石县道及电力设施,天门河水库,主要厂矿有永兴煤矿、永顺煤矿及小型水泥厂等,待建项目有桐梓火电厂、铭安煤矿。
5、花秋~容光次重点防治区
本区分布于:花秋镇的东山坪、李坪、河坝等村;风水乡的建新、虎脑、泡通等村;容光乡的螺丝、双垭、元木等村。
该区为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区内居民住户较集中,主要设施有桐梓至各乡的县道及电力设施,在建项目容光煤矿。
根据上年度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及以往地质灾害隐患点发展变化情况,确定2008年度县级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27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