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权管理
学科:矿产资源经济与管理
词目:采矿权管理
英文:mining-right controlling
释文: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为实现国家矿产资源所有权益、保护采矿权人合法权利的基本要求,对采矿权从有偿设立到采矿权终止全过程的行政行为。它主要包括:①界定采矿权的性质、时间与空间限制;②设定取得采矿权的资格、条件和程序;③界定采矿权人的权利和义务;④受理、审批采矿权申请并授予采矿权;⑤对矿产资源开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⑥征收采矿权使用费及其他有关费用;⑦采矿权的延续、变更和注销管理;⑧采矿权评估管理;⑨采矿权的招标与拍卖管理;⑩采矿权转让管理;⑩保护合法的采矿权等。[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