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储量委员会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2-03-06  
宽屏版  字体: |||超大  

学科:矿产资源经济与管理

词目:矿产储量委员会

英文:National Commission of Mineral Reserves

释文:中国1996年3月以前设立的履行矿产储量审批职能的政府机构。1953年11月,地质部会同有关部组建了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简称全国储委);1958年以后,相继建立省级矿产储量委员会(简称省级储委)。1966年以后,全国储量委员会和省级储量委员会被撤销。全国储委于1984年1月恢复工作;尔后,省级储委也相继恢复工作。1996年3月,全国储委更名为全国矿产资源委员会;此后,有24个省级储委也相继更名为省级矿产资源委员会。[1]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百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