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少年文化研究发展协会
青少年文化研究发展交流会简介
青少年文化研究发展交流会(简称青少年文协;英文名:China Youth Culture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Association英文缩写CYCRDA)组建于2010年8月8日,由中国青少年作家、编辑、记者、艺术家、学者、医学家等一大批国学领域的爱好者自愿发起成立的非盈利性群众自治组织。是繁荣我国青少年文化事业,加强我我国青少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动我国向“文化强国”跨越的一支重要社会力量。
青少年文化研究发展交流会的旨在:增强民族文化建设,加强民族精神凝聚;培养少年爱国情操,弘扬中华传统文化。青少年文化研究发展交流会以团结奋斗、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振兴中华为发展口号。
青少年文化研究发展交流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立足科学发展观。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动“文化强国”战略为己任。坚持文化为人民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发扬文化民主,团结和组织全国青少年文化爱好者.
青少年文化研究发展交流会成立大会已于2010年8月6日至8日在扬州圆满顺利召开。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青少年作家及编辑、记者代表艺术家、学者、医学家等一大批国学领域的爱好者欢聚扬州共同参加了这次盛会。会议期间采取联名推荐、自愿申报、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了理事长、主席、副理事长、理事、副主席等一批协会领导班子,协会章程、会旗、会标等在本次大会上表决通过。
青少年文化研究发展交流会组织由理事会、主席团、秘书处、办公室、顾问委员会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财务部、纪检部、文化部、信息部、总务部、安保部、创研部以及各省分会和各地办事处组成,协会办公地点设立扬州、郑州两地。
青少年文化研究发展交流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青少年文化研究发展交流会组建于2010年8月8日,由中国青少年作家、编辑、记者、艺术家、学者、医学家等一大批国学领域的爱好者自愿发起成立的非盈利性群众自治组织。是繁荣我国青少年文化事业,加强我国青少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动我国向“文化强国”跨越的一支重要社会力量。
第二条 青少年文化研究发展交流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按照自身特点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第三条 青少年文化研究发展交流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立足科学发展观。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动“文化强国”战略为己任。坚持文化为人民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发扬文化民主,团结和组织全国青少年文化爱好者。
第四条 青少年文化研究发展交流会的宗旨是增强民族文化建设,加强民族精神凝聚;培养少年爱国情操,弘扬中华传统文化。
第五条 青少年文化研究发展交流会以16字方针为口号,分别是团结奋斗、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振兴中华。
第六条 青少年文化研究发展交流会简称青少年文协,将不定期组织青少年文化学习、创作、交流、研讨,提高文化各方面领域的素质,弘扬中华传统文化。鼓励和帮助青少年深入生活,扩大视野,到社会实践中汲取营养。
第七条 青少年文化研究发展交流会将不定期举行协会各项活动,开展全国性的文化大赛(包括文学、音乐、绘画、历史、天文、地理、医学、书法、棋艺等各方面国学领域科目)第二章会员第八条 凡赞成本会章程,对中华传统文化(包括文学、音乐、绘画、历史、天文、地理、书法、棋艺、医学等各方面国学领域科目)有一定热爱的社会各界人士,由本人申请,分会推荐,协会组织部批准,即为青少年文化研究发展交流会会员。第三章组织第九条 青少年文化研究发展交流会最高权力机构为青少年文化研究发展交流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大会每五年为一届,每年七—八月份例行一次会议。
第十条 青少年文化研究发展交流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其职责由理事会、主席团和顾问委员会代为执行。
第十一条 理事会为协会最高决策机构,由理事长一名,常务副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三名以及理事会理事十名组成。
第十二条 主席团为协会最高行政机构,由主席一名,常务副主席一名,副主席七名组成。
第十三条 顾问委员会为协会最高顾问机构,由全国知名人士担任委员。
第十四条 秘书处是理事会的下属部门,协助理事会处理事务,秘书处秘书长由协会理事会理事兼任。由秘书长一名,常务副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四名组成。
第十五条 办公室是主席团的下属部门,协助主席团处理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协会理事会理事兼任。由主任一名,常务副主任一名,副主任四名组成。
第十六条 顾问委员会办公室是顾问委员会的下属部门,负责联系、沟通协会顾问,协作处理好顾问委员会的各项工作 ,顾问委员会主任由协会副理事长兼任。由主任一名,常务副主任一名,副主任四名组成。
第十七条 组织部由理事会、主席团双重领导,负责协会人事考察与拟任工作,负责会员的申请与资料保存工作。组织部部长由协会理事会理事兼任。由部长一名,常务副部长一名,副部长四名组成。
第十八条 宣传部由理事会、主席团双重领导,全权负责协会宣传方面的各项工作。宣传部部长由协会理事会理事兼任。由部长一名,常务副部长一名,副部长四名组成。
第十九条 联络部由理事会、主席团双重领导,负责对外社会各界的联络与交往。联络部部长由协会理事会理事兼任。由部长一名,常务副部长一名,副部长四名组成。
第二十条 财务部由理事会、主席团双重领导,负责协会全面的财政管理工作。财务部部长由协会理事会理事兼任。由部长一名,常务副部长一名,副部长四名组成。
第二十一条 纪检部由理事会、主席团双重领导,负责协会内部全面的纪律检查监督工作。纪检部部长由协会理事会副理事长兼任。由部长一名,常务副部长一名,副部长四名组成。
第二十二条 文化部由理事会、主席团双重领导,负责协会文化研讨发展的各项工作。文化部部长由协会理事会理事兼任。由部长一名,常务副部长一名,副部长四名组成。
第二十三条 信息部由理事会、主席团双重领导,负责协会信息处理、网站建设的各项工作,信息部部长由理事会理事兼任。由部长一名,常务副部长一名,副部长四名组成。
第二十四条 总务部由理事会、主席团双重领导,负责协会后勤事务的各项工作。总务部部长由协会主席团副主席兼任。由部长一名,常务副部长一名,副部长四名组成。
第二十五条 安保部由理事会、主席团双重领导,负责协会安保方面的全面工作。安保部部长由协会主席团副主席兼任。由部长一名,常务副部长一名,副部长四名组成。
第二十六条 创研部由理事会、主席团双重领导,负责协会创作研发的各项工作,负责协会各项赛事的全面工作。创研部部长由协会主席团副主席兼任。由部长一名,常务副部长一名,副部长四名组成。
第二十七条 督导室由理事会,主席团双重领导,负责督查协会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和协会领导工作情况。督导室主任由协会主席团副主席兼任。由主任一名,常务副主任一名,副主任四名组成。
第二十八条 各省分会是协会在各省的派出机构,由秘书处和办公室负责分管,代表协会全权执行该省的各项工作。各地办事处是各省分会的在各地级市的派出机构,由各省分会全权分管,代表协会全权执行该市的各项工作。第四章附则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中国青少年文化研究发展协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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