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正开
金正开,男,汉族,霍山县人,1961年3月生,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
1979年9月至1981年7月在安徽省屯溪茶校茶叶专业学习;1981年7月至1983年10月任县茶厂技术员;1983年10月至1984年3月任县供销社办事员;1984年3月至1985年3月任县委组织部干事;1985年3月至1987年6月任县委老干部局干事、秘书;1987年6月至1991年7月任县委组织部干事;1991年7月至1995年1月任大化坪区委委员,撤区并乡后的大化坪镇党委委员、政府筹备组副组长,镇党委副书记,(期间1991年9月至1993年8月在安徽财贸学院企管专业学习);1995年1月至1996年11月任大沙埂乡乡长、党委副书记(其间1995年11月至1996年11月主持乡党委、政府全面工作);1996年11月至1998年3月任大沙埂乡党委书记;1998年3月至2004年2月任县劳动保障局局长、党组书记;2004年2月至2006年7月任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2006年7月至2009年6月任县委办公室主任;2009年6月至今任霍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第十二届县委委员。
县第十四届、十五届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