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乐琴
陈乐琴,女,1963年3月出生,1998年1月入党,现任诸暨市枫桥镇陈家村党支部书记。
陈乐琴工作踏实勤恳,“双带”作用明显,担任村党支部书记以来,不拿村里一分工资,不向村里报销一分开支,带领全村干部群众积极开展新农村建设。积极推进村级民主自治,2007年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制定并实施《陈家村村规民约》,成为全国村民自治与和谐社会建设的模范村。村先后获得省五星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卫生村,绍兴市“五好”基层党组织,绍兴市文明村、文化特色村等荣誉。其本人被评为绍兴市优秀共产党员,诸暨市“三八”红旗手、“十佳”村党支部书记,是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省第十一届妇代会代表,绍兴市第五届党代会代表,诸暨市第十三、十四届人大代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