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大光赵大光赵大光赵大光赵大光
赵大光,男,1955年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现任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1977年至2000年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担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1991年以来在最高人民法院从事行政审判工作,曾任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赵大光,男,汉族,1961年2月出生,辽宁沈阳人。现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1]赵大光,男,汉族,45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宁夏电力公司发展部主任。
赵大光在宁夏电力系统工作多年,他以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爱岗敬业、勤恳奉献的优秀精神,为推动宁夏电网发展和地区经济发展默默贡献着。他担任电力公司发展部主任后,按照公司的部署和要求,细化工作流程,分工责任明确,有效地提高了部门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在电力发展战略上,他积极推进智能电网“十二五”规划的实施,加强了电网项目储备库建设,大力推动宁夏电力外送,使多项750、330千伏重点工程获得国家核准,宁夏-浙江±800千伏直流输电工程取得重大突破。积极参与并主持了对重点工程建设、重要用户接入方案的优化研究,为加快工程建设、提升电网发展水平、提高投资效益做出了积极贡献。他善于思考,超前谋划,细化管理,对计划管理体系和职能划分进行了详细梳理和优化调整,指定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计划管理“四统一”显著加强。深入开展经营策略研究,及时、准确为公司领导提供决策依据,圆满完成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任务。2010年他设计的投资计划得到国网高度好评,为宁夏电网建设争取了宝贵投资;2009年发展部被评为公司先进集体。赵大光,男,汉族,河北抚宁人,1953年10月生,中央党校函授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湖南省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湖南省纪委宣传教育室主任,2006年11月任湖南省纪委常委、宣传教育室主任,2007年1月至2011年4月任湖南省纪委常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副厅长级),2011年4月任湖南省纪委正厅级纪检员,2011年6月任湖南省纪委正厅级纪检员、省监察厅正厅级监察专员。中共湖南省第八届省纪委委员(2001.11当选),九届省纪委委员、常委(2006.11当选)。
2011年12月7日免去湖南省纪委秘书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