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开展“扬正气,促和谐”全国优秀廉政公益广告展播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2008年,中央纪委、中央宣传部、工商总局、广电总局联合组织开展了“扬正气,促和谐”全国廉政公益广告创作展播评选活动,产生了一批主题鲜明、创意新颖、制作精美、具有较强艺术感染力的优秀廉政公益广告。为充分发挥优秀廉政公益广告在传播廉政文化、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2009年4月24日,中央纪委、中央宣传部、工商总局、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开展“扬正气,促和谐” 全国优秀廉政公益广告展播活动的通知》(中纪办发[2009] 16号),组织开展“扬正气,促和谐”全国优秀廉政公益广告展播活动。为贯彻中纪委通知精神,在征求市直各责任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对我市开展廉政公益广告展播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展播时间及展播作品
(一)展播时间:2009年6月15日至2009年12月31日。
(二)展播作品:廉政公益广告作品共45件。其中,影视类16件,广播类17件,平面(含漫画)类12件。作品名单及作品取得方式附后。
二、展播安排
(一)广播、电视展播
市县广播电台、电视台每天播出2件作品,每晚黄金时段播出1件作品。广播、电视展播工作由广电部门负责。
(二)报刊展示
市级党报党刊和党报所办晚报分别在新闻版面每周安排1个1/4个版面(彩版)刊登1件平面(含漫画)类作品。报刊展示工作由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负责。
版式安排如下:标题是《“扬正气,促和谐”全国优秀廉政公益广告作品展示》,标题下面是作品,作品下方注明作品名称、作品编号和“主办单位:中央纪委宣传教育室、中央宣传部宣传教育局、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管司、国家广电总局传媒机构管理司、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若是横幅作品,标题及主办单位可放在作品两边。
(三)互联网展播
市级门户网站,市政府网站在首页开设“扬正气,促和谐”全国优秀廉政公益广告展播活动专栏,进行集中展播。互联网上的展播,由党委宣传部门组织。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廉政网站要在首页开设专栏进行展播。
(四)在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学校、社区等展播
结合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充分利用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学校、社区等的灯箱、宣传栏、橱窗、网络等进行长期展播。市、县直工委(机关党委)负责所辖党政机关的展播工作;市国资委纪委、党委宣传部负责各自所管企业的展播工作;市教育局、市县教育局纪检组、宣传部门负责在各自所管学校的展播工作;市民政局和各县市民政局要配合地方党委、政府搞好在社区的展播工作。
(五)在其他户外媒介展播
充分利用公共汽车、商业街区、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的橱窗、广告牌、户外电视屏、各类城区电视、移动电视等进行展播。此类展播原则上到市本级,有条件的地方可延伸到县区。
车站、机场,旅游景区的橱窗、广告牌、户外电视屏上的展播,由旅游部门按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
公共汽车、商业街区等公共场所的橱窗、广告牌、户外电视屏城市移动电视方面的工作由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城市执法大队)等城市管理部门负责。
三、展播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展播活动纳入宣传思想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作为加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好落实。市本级成立领导小组,市纪委常委傅萍任主任,市委宣传部纪检组长唐华屏、市直纪工委书记彭忠贤、市教育局纪工委书记邱兴国、市国资委纪工委书记刘业伟、市广电局纪检组长陈毅刚、市工商局纪检组长王清、市新闻出版局纪检组长唐能平、市建设局纪工委书记唐少秋、市民政局纪工委书记刘洁、市旅游局党组书记唐先梯、市行政执法局纪检组长贺银生任副主任。按照条块分工相结合的原则,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领导,牵头成立展播活动领导小组,搞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市直各责任部门要下发文件,对下级部门的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将实施方案于6月15日之前书面上报市纪委宣教室(广电、报社、网站要将展播廉政公益广告的具体安排计划情况上报市纪委宣教室)。
市纪委将对各县市和市直责任部门的展播活动督促落实情况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
(二)要拓渠道,扩大影响。各级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特别是宣传、文化、教育、工业和信息化、民政、交通运输、旅游等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有效整合和拓展宣传渠道和阵地,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强势,不断扩大廉政公益广告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要充分发挥城市电视、楼宇电视、移动电视以及各类大型电子显示屏等新兴广告阵地的优势。要把开展优秀廉政公益广告展播活动与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制作、发放廉政公益广告光盘、画册、挂图等措施,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廉洁的良好氛围。
(三)要结合实际,务求实效。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开展优秀廉政公益广告展播活动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等活动结合起来,大力宣传、广泛运用廉政公益广告,充分发挥其潜移默化的教育、引导作用。要逐步建立制作、刊播廉政公益广告的长效机制,推动廉政公益广告制作、刊播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为增强全党全社会的反腐倡廉意识,推动我市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扬正气,促和谐”全国优秀廉政公益
广告展播活动展播作品名单及取得方式
一、展播作品名单
(一)影视类(16件)
1《姚明篇》
9《天下正气篇》
2《体操篇》
10《清风正气》
3《廉洁是一种力量》
11《诸葛村篇》
4《廉吏篇》
12《12388》
5《尊重自己尊重他人》
13《育廉篇》
6《毛毛熊》
14《精彩人生》
7《天地有正气》
15《广而兼是为廉》
8《黄恒荣篇》
16《濂洁救灾阳光重建》
(二)广播类(17件)
1《留下廉洁之名》
10《廉洁是一种力量》
2《金钱的思想者》
11《毛毛熊》
3《林则徐赴粤途中留清名》
12《清风正气》
4《一点篇》
13《诸葛村篇》
5《母亲的话》
14《正气篇》
6《孔繁森篇》
15《12388》
7《传承正气》
16《育廉篇》
8《姚明篇》
17《精彩人生》
9《体操篇》
(三)平面(含漫画)类(12件)
1《母亲的心愿一一走好每一步》
7《“四大发明”新解》
2《清廉天下,户户悬鱼》
8《有灯篇》
3《水杯篇》
9《一笔定清廉》
4《清风吹来系列》之一、二、三、四
10《不是什么饭都能吃》
5 《向人民交一本明白账》
11《你的行为决定他们的认知》
6《不要让自己的一切毁于一旦》
12《连心桥》
二、展播作品取得方式
(一)影视类
1、广电系统由省广电局统一制发;其他单位向市纪委、县市纪委宣教室领取。
(二)广播类
市广播电台可登录“中国广播网”首页“中国广播广告→公益广告栏→优秀作品选”进行下载。
(三)平面(含漫画)类
请登录“中国记者网”首页中间(红字)“扬正气,促和谐”全国优秀廉政公益广告下载。
三、注意事项
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应根据主办单位提供的标准格式进行播放、展示,需保持展播展示作品的公益性、完整性,不得以“特约播映”、“赞助刊播”等任何名义、方式,在作品播放、刊登前后提示企业或产品的名称及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