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司法局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六盘水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09〕73号)和《中共六盘水市委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市发〔2010〕4号)精神,设立六盘水市司法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指导监督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审核报批工作的职责。
(二)增加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责。
(三)加强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并承担相应责任;制定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领导劳动教养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劳动教养执行和劳动教养场所戒毒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市普及法律常识规划的拟定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和对外法制宣传;负责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四)负责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五)负责仲裁机构登记管理工作。
(六)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七)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帮教安置工作。
(八)指导监督社区矫正工作。
(九)组织实施全省国家司法考试六盘水考区的工作。
(十)主管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
(十二)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督察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工作作风建设;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相关干部管理工作;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和警衔评授工作。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司法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市司法局设12个内设机构:
(一)政治部(警务部)
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思想、工作作风建设;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工资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和离退休干部工作;监督检查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劳动教养单位人民警察在执法执勤活动中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承办警务督察工作相关事宜;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警务和警衔评授工作。
(二)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贯彻落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决定、决议和工作规划;拟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组织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调研;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指导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负责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访、统计、安全保密、信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议案建议及提案办理、目标管理、综合性文稿起草、对外宣传、新闻发布等工作;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督促落实;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通信信息技术网络建设。
(四)劳教工作科
监督检查劳教法规、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指导劳教所的所政管理、教育改造、生活卫生管理等工作;收集掌握劳动教养执行、劳动教养场所强制隔离戒毒的相关工作信息。
(五)法制宣传科
拟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指导全市法制宣传工作;指导、督促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实施。
(六)律师公证工作指导科(司法考试科)
指导监督有关律师、公证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律师、律师事务所的监督管理工作;承办特许律师执业审核工作;负责律师担任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的指导监督工作;负责律师、公证人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工作;主管全市执业公证员和公证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证机构的业务活动;指定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公证业务;指导市律师协会、公证员协会工作;承担全省国家司法考试六盘水考区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审核呈报工作,负责对取得资格证书者的有关管理工作。
(七)法律援助工作科(市法律援助中心)
指导检查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拟定全市法律援助事业发展规划;承担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指导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指导协调并受理全市“148”法律专线电话咨询服务工作。
(八)基层工作科
指导监督全市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指导全市司法所建设工作。
(九)司法鉴定管理科
拟定全市司法鉴定规定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司法鉴定机构的遴选和管理工作;主管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司法鉴定机构资质管理评估、司法鉴定质量管理评估和司法鉴定人诚信等级评估工作;监督检查、调查处理司法鉴定违法违纪行为;组织指导司法鉴定人专业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司法鉴定行业协会及其专业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
(十)法规仲裁科
负责对本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指导司法行政系统执法监督、行政许可、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指导开展法学教育教学和理论研究工作;负责仲裁机构登记管理工作;拟定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法制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计划;负责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工作。
(十一)社区矫正工作科
负责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规划的拟定并监督实施;指导县、特区、区司法局及相关部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参与公安机关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考察工作;指导协调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和矫正工作;负责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指导全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工作。
(十二)计划财务装备科
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编报局机关、直属单位的预决算,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绩效评价、财务管理、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警用车辆等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管理行政、事业经费和国有资产及基本建设投资;负责局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目标绩效管理工作。其职责由相关科室承担。
纪检监察机构 中共六盘水市司法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局派驻市司法局监察室。
四、人员编制市司法局政法专项编制38名(含纪检监察2名)。定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委书记1名(副县级)、政治部主任1名(副县级)、依法治市办主任1名(副县级)、正副科长(主任)16名(含监察室1名)。
工勤人员编制6名(含聘用1名)。经费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