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抵销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09-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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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抵销:是指两人互负给付种类相同的债务,且债务均已届清偿期,一方主张以自己的债权与对方的债权按对等数额消灭的单方意思表示。

法定抵销的构成要件:

①须两人互负债务,是对待之债,可拱抵销之用;

②须双方债务种类相同。如都是货款,如一方是劳务,一方是货款,则不能抵销;

③必须已经到期;破产案中无需到期;

④必须是可以抵销的债务;

禁止抵销的债务:①合同性质决定不得抵销的债务;如约定向第三人为给付的此类债务;②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债务。包括禁止强制执行的债务;故意侵权行为所引起的债务。

抵销权的行使方法: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抵销的效力:尚未抵销的部分,债务人仍继续负有履行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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