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提存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09-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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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部门而使合同关系泪灭,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提存的原因: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提存的法律后果:债务人或其它得为清偿之人将债的标的物提存之后,不论债权人受领与否,依法产生债消灭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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