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偁
陈偁(1015-1086年),沙县城西人,北宋秘书少监陈世卿的儿子,字君举,生于北宋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天圣八年(1030年),年仅16岁的陈偁高中特奏进士;20岁袭父荫补太庙斋郎,先后出任漳州司法参军与知县、知州等职。
陈偁为官以治行闻,善于惠政著称。
庆历五年(1045年),陈偁出任福建罗源县令。他十分重视发展当地教育,积极兴办学堂,尽量让平民子弟进学识字,提高文化素质。同时,他深知农为民本的道理,发动民众凿渠引泉,兴修水利,上千亩农田得以灌溉,深得当地民众爱戴。不久,他又被调任浙江台州黄岩县、处州安远县,广东循州知县。
至和二年(1055年),陈偁调任蔡州(今河南汝南)通判。陈偁在审理案件时发现蔡州有5个原已被前任判死刑的囚犯的案件有疑点,力主复查,一查果然是一起冤案,保住5条人命。
嘉祐五年(1060年),陈偁升任为广东惠州知州。惠州位于珠江三角洲的东北端,北边与河源相接;当地居民多以捕鱼为业,是一个穷乡僻壤之地。绍圣元年(1094年),苏东坡被朝廷贬谪到惠州住了三年。陈偁到惠州后,得知惠州境内有一个大湖泊干涸已久,但民众仍要交纳鱼税,负担确实很重。于是,他主持开凿丰湖,恢复渔业生产。他又上奏朝廷免除惠州课税,减轻民众负担。当时惠州多以渔业生产为主,种植业不发达,生产经营手段单一。陈偁在当地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据《广东通志》记载:“宋英宗治平三年(1066年)惠州知府陈偁于城西筑北堤200余丈,使之成广袤十里丰湖(即西湖),湖之润溉田数百顷,苇藕蒲鱼之利岁数万”。因此,惠州百姓十分感激陈偁为惠州百姓所做的贡献,把这条堤称作“陈公堤”,据志载广东省惠州还建有一座祀祠奉祭陈偁。
“法治惠民”是陈偁一贯坚持的为官之道。治平二年(1065年),陈偁调任安徽宿州知州。当时宿州民风强悍,社会上有许多喜欢盗斗的好事之徒。陈偁坚持严惩坏人,保护市民,很快使境内诉讼平息,社会逐步趋于安定。
熙宁三年(1070年)陈偁改知开封府。正值开封发生灾情,陈偁为了维护社会稳定,救民于水火之中,擅自决定动用库帑救济灾民。
陈偁曾两度任职于福建泉州,做了许多亲民善政的好事。
第一次是北宋熙宁八年,陈偁出任泉州知州。在任期间,陈偁目睹百姓因遭受大旱,庄稼歉收的悲苦。陈偁教农民用牛车汲水灌入东湖,使东湖的水常满,有效地灌溉了周围40多顷的良田,保证农业收成。泉州的老百姓非常感激陈偁。不料,陈偁在前开封府任上爱民心切曾动用官帑济民,造成府库亏损5000余万缗一事被继任开封府官员告发。陈偁虽然为官多年,但一直清廉律己,两袖清风,根本无法拿出银两来填补府库的这笔亏空。因此,他被朝廷革职查办。泉州市民闻讯后,3天之内集资5000余万缗,替陈偁还清亏空的钱;并且联名向派来调查此事的户部使者上书,请求赦免陈偁。户部使者被民众真情感动,如实向朝廷转达了民情民意;因此,陈偁被免于处分,调任安徽省宿州知州。到了宿州,陈偁更是勤于政务,惠政于民。那时的宿州年年水患,民众苦不堪言。陈偁亲率宿州民众治理水患,修筑10多里防洪长堤。第二年洪水来临时,因宿州防洪设施坚固,有效地保护了民众的生命和财产。
第二次是元丰二年(1079年),陈偁再度出任泉州知州。这一期间,陈偁做了两件影响比较大的事。一是,按惯例,进士解发,州要设鹿鸣宴给予饯行。许多官员借此大肆挥霍,甚至贪污,中饱私囊。陈偁考虑到当时泉州府库虚缺,经费紧张,自己掏钱设宴招待这些进士,被州里传为佳话。为此,朝廷赐陈偁进勋上柱国,赐四品服。二是,陈偁曾在首次任泉州知州时就上疏奏请在泉州设置市舶司,“若欲船泛外国买卖,自泉州就可放洋”,以便于泉州与外地的通商贸易。元丰五年,他又一次向朝廷上疏请求在泉州设置市舶司。元祐二年(1087年),朝廷终于接受了陈偁的建议置泉州市舶司。这是泉州海交史上的里程碑。自此之后,外商到泉州愈来愈多。泉州出现一片繁荣的景象:“苍官影里三州路,涨海声中万国商”。
元丰八年,陈偁因病辞官居泉州。朝廷为了表彰陈偁所做出的业绩,特以封朝议大夫致仕,赠特进。元祐元年七月,陈偁卒于泉州。泉州市民深切悼念,商贾停市,以示哀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