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不主义
对于中国新文学运动,胡适是最重要的启蒙人。早在民国六年一月,他即发表《文学改良刍议》,提出当时文学的八个主张,也就是后来的八不主义:
一、不做言之无物的文字;
二、不做无病呻吟的文字;
三、不用典;
四、不用套语烂调;
五、不重对偶,文须废骈,诗须废律;
六、不做不合文法的文字;
七、不摹仿古人;
八、不避俗话俗字。
胡适主张使用“白话”做为文学语言改革的基础,对于白话,他的看法是:
一、白话的“白”是戏台上“说白”的白,是俗语“土白”的白,故白话即是俗话。
二、白话的“白”是“清白”的白,是“明白”的白,白话但须要“明白如话”,不妨夹几个文言的字眼。
三、白话的“白”是“黑白”的白,白话便是干干净净没有堆砌涂饰的话,也不妨夹入几个明白易晓的文言字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