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铸官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2-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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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清代,各省钱局均置此官一人。共十八人,分别掌领本省钱局事务。宝直、宝昌、宝南、宝武、宝云五局.以保定、南昌、云南各府同知充任;宝浙、宝广、宝川三局,均以同知、通判充任;宝苏、宝晋、宝福三局,均以府州县佐贰官选充;东川局以东川知府充任;宝黔局以贵阳府知府或贵阳县知县、通判、县丞选充;宝桂局以广西布政使司属员任之;宝伊局以伊犁同如充任。皆受户部宝泉局、工部宝源局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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