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 询 案
指人民代表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会议期间对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提出质问并要求答复的一种书面文件。质询案的提出和答复必须按法律要求和法定程序进行。(1)提出质询案的主体必须符合法律要求。(2)质询案必须写明质询对象、质询的问题和内容。(3)质询案提出后,由大会主席团、委员长会议或主任会议决定交受询的机关书面或口头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