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éng jiū
指纠正过失。《魏书·高恭之传》:“道穆绳纠,悉毁去之,并发其赃货,具以表闻。” 宋司马光《言高居简札子》:“臣职在绳纠,不敢不言。” 明高明《琵琶记·丹陛陈情》:“是用擢居议论之司,以求绳纠之益。” 明陶宗仪《辍耕录·宣文阁》:“於是宰辅有所奏请,宥密有所图回,争臣有所绳纠,侍从有所献替,以次入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