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盛美
吴盛美 1954年3月生,湖北蕲春人,中共党员,大专文化,蕲春县地方税务局局长,经济师。1968年12月~1973年3月在北京部队服役;1973年4月~1977年10月在狮子公社工作;1977年11月至今在财税部门工作。他1998年获全省劳动模范称号。1996、1999年获县委、县政府"优秀班长"称号。1996年获抗洪三等功,1998年获抗洪二等功。1998年12月当选为蕲春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吴盛美 1954年3月生,湖北蕲春人,中共党员,大专文化,蕲春县地方税务局局长,经济师。1968年12月~1973年3月在北京部队服役;1973年4月~1977年10月在狮子公社工作;1977年11月至今在财税部门工作。他1998年获全省劳动模范称号。1996、1999年获县委、县政府"优秀班长"称号。1996年获抗洪三等功,1998年获抗洪二等功。1998年12月当选为蕲春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