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德感人
原文王烈字彦方,太原人也。少师事陈寔,以义行称。乡里有盗牛者,主得之。盗请罪曰:“刑戮是甘,乞不使王彦方知也。”烈闻而使人谢之,遗布一端 。或问其故,烈曰:“盗惧吾闻其过,是有耻恶之心。既怀耻恶,必能改善,故以此激之。”后有老父遗剑于路,行道一人见而守之,至暮,老父还,寻得剑,怪而问其姓名,以事告烈。烈使推求,乃先盗牛者也。诸有争讼曲直,将质之于烈,或至涂而返,或望庐而还。其以德感人若此。
译文王烈字彦方,太原人。青年时曾在陈寔门下学习,因为品德高尚,称著乡里。有个盗牛的被主人抓住,盗犯向牛主认罪,说:“我甘愿受到惩罚,但请求不要让王彦方知道这件事。”王烈听说后派人去看望他,还送给他半匹布。有人问这是为什么?王烈说:“盗牛人怕我知道他的过错,说明他有羞耻之心。既然心怀羞耻,必然能够改正错误,我这样做正是为了鼓励他改过。”后来有个老汉在路上丢了一把剑,一个过路人见到后就守候剑旁,直到傍晚,老汉回来寻剑,得到了遗失的剑,觉得奇怪便询问他的姓名,并将这件事告诉了王烈。王烈派人查访守剑人是谁,原来就是那个盗牛的人。
乡里百姓,凡有争讼曲直的事件,都去请求王烈排难解纷,断定是非,由于王烈平素德教影响,有的走到半途,忽然愿意放弃争执,双方和解而回来的,有的望见王烈的屋舍,就感到惭愧,彼此相让而回来的。可见王烈盛德感化之深,已远胜过刑罚的力量。
注释:师:名词作状语,以师的礼节(侍奉) 称:(被)称道,称赞刑戮是甘:意为甘愿受到惩罚 甘:愿意。 乞:只求。 或:有人。 必:一定。 激:鼓励。 还:回来。 问:询问。乃:原来是质:征询遗(布一端):送给,给予。(后有老父)遗(剑于路):遗失,丢失。是有耻恶之心:意为这是有羞耻心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