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零容忍
裁判零容忍是2006-07赛季NBA常规赛开始前,NBA出台的一项执法政策,NBA官方称之为“尊重比赛(Respect for the Game)”规则,“零容忍”并非NBA规则的一个具体条文,而是对裁判执法行为的一个指导方针。2010-11赛季NBA常规赛开始前,联盟推出扩大技术犯规适用范围的判罚指南,其内容与零容忍有类似之处。
规则的产生
2006-07赛季开始时,NBA出台规定,限制球员在比赛中对裁判判罚的抱怨,该规则允许裁判对过于激烈地抱怨判罚的球员吹罚技术犯规。球员和媒体称之为“零容忍”规则。NBA总裁大卫-斯特恩(David Stern)说做出这一规定的原因是“我们拥有世界上最好的球员,比赛的精彩程度不逊于过去任何时候”,而过多的抱怨“损害了这一点,一小部分球员把时间花在和裁判争论上,降低了比赛的节奏。……这些都展示了世界上最优秀球员的缺乏魅力的一面。教练对这一规则没有意见,因为其结果是球员将及时退回防守,而不再在前场为没有得到哨子而争论”。
NBA篮球事务执行副总裁斯图-杰克逊(Stu Jackson)在2006年11月7日的一次采访中表示,NBA推行这一规则是为了“显著降低比赛中球员抱怨的次数”。斯图-杰克逊称,“零容忍”是一种误解,因为“我们允许球员们‘一时激动’做出的反应,只要反应不过度。换句话说,当他们不以一种无礼的方式与裁判沟通,不乱挥双臂,不对着裁判吼叫和咒骂,不对裁判做出侵犯性的手势时,……他们不会受到惩罚。”规则的影响和案例有统计说在2006-07赛季的前51场比赛中,出现了104次技术犯规,有7人次被逐出场,其中只有7场比赛没有出现技术犯规[4]。但是随着赛季的进行,技术犯规吹罚的次数明显下降。整个2006-07赛季NBA一共出现2304次技术犯规,比前一赛季的2070.多出了11.3%。
2006年11月2日,丹佛掘金队的球星卡梅罗-安东尼(Carmelo Anthony)在球队揭幕战中两次技术犯规被罚下,《丹佛邮报》的报道中提到:“尽管安东尼没有去看裁判泰德-华盛顿(Ted Washington)或者对他说话,他仍然在第三节掘金队落后两分的时候被吹罚了第二次技术犯规被罚下。他得到这次技术犯规的原因是在吃到个人第四次犯规之后,将发带扔向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