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存福
李祥,公安部七局原顾问(正局长级)。1916年1月生。原名吴存福,齐河县潘店镇葛庄人。中医世家,七岁入本村私塾读书3年,因社会动乱,失学后在家学习中医,受祖父“不为良相,便为良医”教诲,熟读《本草纲目》、《医宗金》等书,学就精深医道。1928年考入长清县立中学,1931年考入曲阜省立第二师范学校。期间,阅读一些进步书刊,思想倾向革命。1934年,因患病休学回家。
1938年初,在潘店街以开药铺看病为名,联络革命同志。同年5月,由河北(黄河以北)特别支部组织委员吴力践介绍加入共产党,并任葛庄村党支部书记。
1939年夏,任长清五区(潘店)区委书记。同年10月,任长清河西工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部长。1940年2月,任中共河西工委书记。同年8月,任中共长清县委组织部部长。期间,他为发展、建立河西地区(现齐河县南部地区)党的组织和抗日武装,驱逐驻扎在潘店的国民党顽固派组成的长清县政府等反动势力,分化、瓦解并平息河西地区的“红枪会”暴乱,开辟河西抗日根据地发挥了重要作用。1941年2月,在肥城莲花峪参加地委会议时,遭日军袭击,身中4枪,肠子被打穿又无法手术,靠自身的医术和顽强的意志,养伤一年有余,九死一生。1943年秋,被日军逮捕,受尽酷刑折磨,未暴露组织秘密,后被营救。
1944年7月,任中共齐禹县委书记兼县大队政委。抗战胜利前夕,在一次战斗中,两腿被炸弹炸伤。
1945年8月,任冀鲁豫一(泰运)地委城工部副部长、济南工委书记。1946年6月后,历任冀鲁豫区党委社会部外线科长、专署公安处办公室主任。1948年秋,为侦察驻徐州国民党驻军情况,在徐州西郊被国民党第一百军(八十三师)逮捕,再次受尽酷刑。在被关押期间,策反蒋军一○○军军部特务营长带领全营起义。
1949年建立平原省后,任平原省检察署副检察长,省公安厅副厅长,省纪委、监委委员。1952年11月,平原省建制撤销后,历任河南省公安厅厅长、公安师政委、郑州警备区副司令员及省人民政府委员、政法委副主任等职。
1962年,调任国家公安部七局局长。1966年,任公安部华北警察干部学校校长。“文化大革命”期间,受迫害。
1978年秋,任河北省机电学院党委书记。1978年春,调回公安部任七局顾问,并参加了公安部武警消防学校的筹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