歼教-1
歼教-1是新中国自行设计研制的第一种飞机,在新中国航空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在我国仿制成功雅克-18初级教练机和米格-17高亚音速喷气式战斗机的基础上,航空工业局决定开始进行飞机的自行设计。
1956年9月飞机设计室在沈阳成立后。认为当时空军航校普遍使用的螺旋桨活塞式后三点起落架的雅克-11中级教练机,已满足不了喷气式飞机的训练要求。根据我国需要及设计亚音速喷气式教练机的条件已基本上具备的基础上,拟定了采用1500~1600千克推力的离心式喷气发动机、最大时速为700~800千米、航程约1000千米、升限为12千米以上,采用全金属、前三点式起落架、两侧进气、双座、梯形下单翼的高亚音速喷气式教练机红专503的总体气动方案(后定名为歼教-1)。
该方案要求材料和成品的研制均立足于国内。该机抛弃米格机头进气布局、采用两侧进气布局,可以在机头安装大型的雷达或电子设备,对后来国产歼击机、强击机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发动机采用的喷发-1是沈阳航空发动机设计所和黎明发动机公司在涡喷-5基础上改进研制的涡喷发动机。是我国自行研制的第一种喷气式发动机。教员座位与学员座位前后纵列,装备有比较完善的仪表、电器、附件设备。
1956年10月开始酝酿设计,当时的主任设计师徐舜寿和其他两位副主任设计师黄志千、叶正大一起组织和带领平均年龄只有22岁、绝大多数都未涉足飞机设计的年轻队伍投入了自行设计飞机的尝试。先后召开了13次空军领导、飞行员、地勤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当年12月草图就绪,1957年先后进行了两次修改设计,送一机部和空军审查,并且于9月将歼教-1的设计文件送到苏联进行咨询。1958年4月,由国家军工产品定型委员会批准,在沈阳飞机制造厂开始试制。
1958年7月26日由飞行员于振武驾驶首飞成功,从图纸发完到首飞上天不超过100天,8月4日,当时的军委副主席叶剑英元帅和空军司令员刘亚楼参加了在沈阳举行的庆功大会。到1958年10月歼教-1已经完成了3000米以下部分科目的飞行试验,并到北京进行了表演。根据试飞结果分析,飞机的设计、制造是成功的。后因出现发动机叶片折断、试制工厂无力顾及和空军训练体制,由初级教练-中级教练-高级教练的三级体制改为初级教练-高级教练两级体制的原因而中断研制。
歼教-1技术参数
外形尺寸:10.56米(机长)×11.43米(翼展)×3.94米(机高)。
最大起飞重量:
最大平飞速度:840公里/小时(高度8000米)。
巡航速度:571公里/小时。
实用升限:14500米。
最大航程:1328公里(带副油箱)。
发动机:1台喷发-1不带二次燃烧室的喷气发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