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地区委员会
欧洲地区委员会(European Committee of the Regions)于1993年设立,和经社委员会一样也是欧盟的咨询机构。地区委员会由来自于各成员国地区当局的代表组成,如市长、市参议员及地区政府首脑等。欧委会和理事会5个方面的决策必须咨询地区委员会的意见:1、经济和社会统合(包括结构基金);2、泛欧交通、通讯和能源网络;3、公共卫生;4、教育和青年;5、文化。在其它领域的决策上,地区委员会也可应欧委会和理事会的要求或自发地提出其意见,对欧盟决策施加间接影响。
欧洲地区委员会(European Committee of the Regions)于1993年设立,和经社委员会一样也是欧盟的咨询机构。地区委员会由来自于各成员国地区当局的代表组成,如市长、市参议员及地区政府首脑等。欧委会和理事会5个方面的决策必须咨询地区委员会的意见:1、经济和社会统合(包括结构基金);2、泛欧交通、通讯和能源网络;3、公共卫生;4、教育和青年;5、文化。在其它领域的决策上,地区委员会也可应欧委会和理事会的要求或自发地提出其意见,对欧盟决策施加间接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