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
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是由各级人民政府审定命名的全国各级风景名胜区为主体成员和有关部门及个人自愿参加依法成立的全国性行业社团,业务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宗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团结全国各级风景名胜区广大职工,加强行业管理,维护风景名胜区的合法权益,为行业提供多种形式的服务,发挥风景区与政府主管部门之间联系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风景名胜区保护、规划、建设和经营管理工作的发展。
沿革及现状:该协会于1988年3月25日由国家经委经体[1988]202号文批准成立。于1989年3月28日在广西桂林漓江风景区正式成立。
主要活动:
1、保护风景名胜资源
2、加强干部培训和科研工作。
领导机构:协会的领导机构包括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协会的最高领导机构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每四年召开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会是协会权力执行机构,每届任期四年,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主持协会日常工作,行使理事会的职权,对外代表协会。协会自成立以来共召开二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和产生了二届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
会员:根据协会章程规定,会员划分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国家级、省级、市(县)级风景名胜区;与风景名胜区行业直接相关的个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现有团体会员194个。为风景名胜区事业做出较大贡献的风景区事业工作者、专家学者及有人士。著名的国外国家公园和世界遗产工作者可聘请为名誉会员。
办事机构:协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工作机构。秘书处(设在北京)。
专业委员会:
1、资源保护工作部
2、经营管理工作部
3、管理干部培训部
4、技术干部培训部
5、科教宣传部和风景科学工作委员会。
经济实体:
1、上海中景科教实业公司
2、南京中景实业公司
3、风景名胜区优特产泰安经营部。
表彰与奖励:对为风景名胜区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也是协会的任务之一。1993年12月有协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上对支持风景区工作的有关单位和专家、学者进行了表彰。
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简介
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CHINA LANDCAPE AND HISTORIC SITES ASSOCIATION )成立于1989年,是中国风景名胜区行业具有法人资格、非营利性的国家级(协会)社团。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接受业务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现有会员单位300余家。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秘书处总部设在中国北京。
在2002年12月9日瑞士格兰德召开的IUCN第57次会议上,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以国家非政府组织身份被正式接受为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会员。
协会宗旨
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的宗旨是为风景名胜区行业发展服务,为会员服务。坚定地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根据国家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发展形势,为行业提供多种形式的服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发挥风景名胜区行业基层单位与政府部门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和组织行业同仁,不断探索、创新、改善行业经营管理,促进国家风景名胜区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协会职能
组织对行业基本情况和有关行业发展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协助政府部门做好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以及技术政策等的编制和实施工作;紧随现代科技和现代经济发展,开拓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新领域,交流工作经验,互通信息,加强横向联系与合作;
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开展和参与有益于本行业发展的各类活动;
组织风景名胜专业人才的开发工作,开展有关风景名胜区业务的专业培训和咨询服务;
组织有关风景名胜资源史料和风景名胜区工作经验材料的调查、收集、整理和出版,做好宣传舆论工作;
组织有关专家和有实践经验的同志,参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规划建设、经营管理的考评论证和科学研究活动;
积极开展与国外同行业组织的业务交流,参与有关技术和经济合作;
表彰、奖励对风景名胜区行业发展有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协会会徽
中国风景名胜区协会会徽为圆形,底盘是绿地,中心为金色名山大川图案,外圈为“中国”的英语译词“CHINA”的缩写“C”,整个图案是全国风景名胜行业的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