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残留
一、农药残留及其原因农药残留(Pesticide residues),是农药使用后一个时期内没有被分解而残留于生物体、收获物、土壤、水体、大气中的微量农药原体、有毒代谢物、降解物和杂质的总称。
施用于作物上的农药,其中一部分附着于作物上,一部分散落在土壤、大气和水等环境中,环境残存的农药中的一部分又会被植物吸收。残留农药直接通过植物果实或水、大气到达人、畜体内,或通过环境、食物链最终传递给人、畜。
导致和影响农药残留的原因有很多,其中农药本身的性质、环境因素以及农药的使用方法是影响农药残留的主要因素。
1.1 农药性质与农药残留
现已被禁用的有机砷、汞等农药,由于其代谢产物砷、汞最终无法降解而残存于环境和植物体中。
六六六、滴滴涕等有机氯农药和它们的代谢产物化学性质稳定,在农作物及环境中消解缓慢,同时容易在人和动物体脂肪中积累。因而虽然有机氯农药及其代谢物毒性并不高,但它们的残毒问题仍然存在。
有机磷、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化学性质不稳定,在施用后,容易受外界条件影响而分解。但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存在着部分高毒和剧毒品种,如甲胺磷、对硫磷、涕灭威、克百威、水胺硫磷等,如果被施用于生长期较短、连续采收的蔬菜,则很难避免因残留量超标而导致人畜中毒。
另外,一部分农药虽然本身毒性较低,但其生产杂质或代谢物残毒较高,如二硫代氨基甲酸酯类杀菌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杂质及其代谢物乙撑硫脲属致癌物,三氯杀螨醇中的杂质滴滴涕,丁硫克百威、丙硫克百威的主要代谢物克百威和3-羟基克百威等。
农药的内吸性、挥发性、水溶性、吸附性直接影响其在植物、大气、水、土壤等周围环境中的残留。
温度、光照、降雨量、土壤酸碱度及有机质含量、植被情况、微生物等环境因素也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农药的降解速度,影响农药残留。
1.2 使用方法与农药残留
一般来讲,乳油、悬浮剂等用于直接喷洒的剂型对农作物的污染相对要大一些。而粉剂由于其容易飘散而对环境和施药者的危害更大。
任何一个农药品种都有其适合的防治对象、防治作物,有其合理的施药时间、使用次数、施药量和安全间隔期(最后一次施药距采收的安全间隔时间)。合理施用农药能在有效防治病虫草害的同时,减少不必要的浪费,降低农药对农副产品和环境的污染,而不加节制地滥用农药,必然导致对农产品的污染和对环境的破坏。
二、农药残留限量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粮农组织(WHO/FAO)对农药残留限量的定义为,按照良好的农业生产(GAP)规范,直接或间接使用农药后,在食品和饲料中形成的农药残留物的最大浓度。首先根据农药及其残留物的毒性评价,按照国家颁布的良好农业规范和安全合理使用农药规范,适应本国各种病虫害的防治需要,在严密的技术监督下,在有效防治病虫害的前提下,在取得的一系列残留数据中取有代表性的较高数值。它的直接作用是限制农产品中农药残留量,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在世界贸易一体化的今天,农药最高残留限量也成为各贸易国之间重要的技术壁垒。
三、农药残留问题世界各国都存在着程度不同的农药残留问题,农药残留会导致以下几方面危害。
3.1 农药残留对健康的影响
食用含有大量高毒、剧毒农药残留引起的食物会导致人、畜急性中毒事故。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农副产品,虽然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但可能引起人和动物的慢性中毒,导致疾病的发生,甚至影响到下一代。
3.2 药害影响农业生产
由于不合理使用农药,特别是除草剂,导致药害事故频繁,经常引起大面积减产甚至绝产,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土壤中残留的长残效除草剂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
3.3 农药残留影响进出口贸易
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对农药残留问题高度重视,对各种农副产品中农药残留都规定了越来越严格的限量标准。许多国家以农药残留限量为技术壁垒,限制农副产品进口,保护农业生产。2000年,欧共体将氰戊菊酯在茶叶中的残留限量从10毫克/千克降低到0.1毫克/千克,使我国茶叶出口面临严峻的挑战。
四、解决农药残留问题的策略4.1 合理使用农药
解决农药残留问题,必须从根源上杜绝农药残留污染。我国已经制定并发布了七批《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国家标准。准则中详细规定了各种农药在不同作物上的使用时期、使用方法、使用次数、安全间隔期等技术指标。合理使用农药,不但可以有效地控制病虫草害,而且可以减少农药的使用,减少浪费,最重要的是可以避免农药残留超标。有关部门应在继续加强《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制定工作的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技术指导,使《农药合理使用准则》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而农药使用者应积极学习,树立公民道德观念,科学、合理使用农药。
4.2 加强农药残留监测
开展全面、系统的农药残留监测工作能够及时掌握农产品中农药残留的状况和规律,查找农药残留形成的原因,为政府部门提供及时有效的数据,为政府职能部门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提供依据。
4.3 加强法制管理
加强《农药管理条理》、《农药合理使用准则》、《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加强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罚,是防止农药残留超标的有力保障。
五、我国水果农药残留新标准目前,我国已制定了79种农药在32种(类)农副产品中197项农药最高残留限量(MRL)的国家标准,其中有关果树上的农药残留最高限量标准如下(注:mg/kg=毫克/千克):
1、百菌清≤1mg/kg; 2、倍硫磷≤0.05mg/kg;
3、苯丁锡≤5mg/kg; 4、草甘膦≤0.1mg/kg;
5、除虫脲≤1mg/kg; 6、代森锰锌≤3mg/kg(梨果);
7、代森锰锌≤5mg/kg(小粒水果); 8、滴滴涕≤0.1mg/kg;
9、敌百虫≤0.1mg/kg; 10、毒死蜱≤1mg/kg(梨果);
11、对硫磷为不得检出; 12、多菌灵≤0.5mg/kg;
13、二嗪磷≤0.5mg/kg 14、氟氰戊菊酯≤0.5mg/kg;
15、甲拌磷为不得检出 16、甲萘威≤2.5mg/kg;
17、甲霜灵≤1mg/kg(小粒水果) 18、抗蚜威≤2.5mg/kg;
19、克菌丹≤15mg/kg; 20、乐果≤1mg/kg;
21、六六六≤0.2mg/kg; 22、氯氟氰菊酯≤0.2mg/kg(梨果);
23、氯菊酯≤2mg/kg; 24、马拉硫磷为不得检出;
25、氰戊菊酯≤0.2mg/kg; 26、炔螨特≤5mg/kg(梨果);
27、噻螨酮≤0.5mg/kg(梨果); 28、三唑酮≤0.2mg/kg
29、三唑锡≤2mg/kg(梨果); 30、杀螟硫磷≤0.5mg/kg;
31、双甲脒≤0.5mg/kg(梨果); 32、四螨嗪≤1mg;
33、辛硫磷≤0.05mg/kg; 34、溴螨酯≤5mg/kg(犁果);
35、溴氰菊酯≤0.1mg/kg(皮可食); 36、亚胺硫磷≤0.5mg/kg;
37、乙酰甲胺磷≤0.5mg/kg; 38、异菌脲≤10mg/kg(梨果);
39、敌敌畏≤0.2mg/kg。